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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39/202111-00044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1-17  发布时间: 2021-11-1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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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工作推进】永镇乡第三季度测评反馈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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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永镇乡第三季度测评反馈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11-17 15:19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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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永镇乡第三季度测评反馈整改报告

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乡自收到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明细清单起,乡领导高度重视,针对14个领域存在的问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土空间规划领域1.已发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第三季度情况说明。2.已发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第三季度情况说明。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第三季度已更新,发布了永镇乡方店村壮大集体经济果蔬大棚项目招标公告和关湖村甜叶菊产品仓储项目招标公告。

三、征地补偿领域:已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批准文件及征收土地公告情况说明。

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政策文件:已发布《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及资金补助政策解读。2.认定结果:已发布永镇乡2021年第三季度农村危房改造认定结果的情况说明。

五、公共文化服务领域1.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均已发布临时停止开放信息。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均已公开联系电话。3.我乡2021年度未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故无此项信息发布特此说明。4.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已发布永镇乡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信息表

六、公共法律服务领域:1.法制宣传教育:已发布七条信息更新至11月份。2.法律查询服务:已发布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情况说明。

七、扶贫领域(乡村振兴)1.扶贫资金:已发布埇桥区永镇乡2021年产业到村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2.项目库建设:已发布永镇乡2021年第三季度项目库建设信息情况说明。3.项目实施:已发布永镇乡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永镇乡2021年产业到村项目及永镇乡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报明细表三条信息,更新至11月份。

八、救灾领域:备灾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和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信息均已发布。2.灾后救助:已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及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说明。3.款物管理:已发布救助财政资金和物资划拨和使用情况情况说明。

九、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行政处罚:已发布9、10月份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情况说明。3.已发布永镇乡2021年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信息及图片。

十、社会保险领域1.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已发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指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指南、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指南、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指南、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服务指南、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查询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2.养老保险服务:已发布永镇乡2021年10月养老保险注销和领取人员名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服务指南、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变动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永镇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服务指南、永镇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永镇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指南、永镇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永镇乡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指南信息,关于遗属待遇申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及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已发布情况说明。

十一、社会救助领域1.政策文件:已发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最低生活保障:已发布永镇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服务指南,已更新10月份审批信息。3.特困人员救助:已发布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号),已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重度残疾人和孤儿救助审批信息已更新至10月份。3.临时救助:已公开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9〕57号)、埇桥区临时救助办事指南;已发布9、10月份临时救助情况说明信息。

十二、就业创业领域1.就业信息服务:已发布求职信息登记流程指南、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服务指南、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指南信息。2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已公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理指南及办理结果告知方式。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已发布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补贴标准及办理告知方式。

十三、义务教育领域1.教师管理:已发布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最终结果等相关信息5条。2.控辍保学:已公开永镇乡中心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永镇乡中心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

十四、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第三季度测评中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进行反思,重新对照本乡镇政务公开栏目公开要求,切实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以及信息互通,切实提高公开时效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保证信息发布准确、规范。

 

永镇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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