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239/202212-00018 | 信息分类: | 管理和使用情况 |
|---|---|---|---|
| 内容分类: | 公告,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永镇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 发布时间: | 2022-12-16 14:57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政策与标准】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标准 | ||
| 审核人: | 初审:陈振亚     复审:陈同中    终审: 王浩 | ||
1.高龄津贴的发放条件是满足80周岁,具体到月份。2.高龄津贴由乡镇申请区级审批、区级发放,不能网上申请,需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两张一寸照片、老人本人的银行卡。3.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民发【2021】68号文件要求,高龄津贴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99岁每人每月50元,80-9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