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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39/202306-00043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07  发布时间: 2023-06-07 09:1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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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人: 初审:李楷模     复审:陈同中    终审: 王浩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 永镇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6-07 09:19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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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征集】关于征求《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各单位:

现将《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3年6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给党政办(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

邮箱号:yongzhenzzb@126.com

联系人:陈同中  0557-2610003


永镇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8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永镇镇委员会    

宿州市埇桥区永镇镇人民政府     

2023528          

附件:

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

作方案

 

为切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宿市埇桥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治攻坚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堵疏结合、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形成“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管,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圆满完成2023年禁烧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其中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实现零火点,推进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部门、村的属主体责任。各要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细化工方案,做到一村一策,及早安排部,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步完善综禁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系,各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户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农机以及区、镇、村三级包保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以行政村为单元“挂图作战”并定期填报工作进度表。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五老人员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继续实施包保责任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形成镇干部、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联包的立体责任网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责任人。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出所长每人缴纳8000元保证金,其他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每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镇直其他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应急大队每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人5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乡村振兴专干每人3000元缴纳保证金(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后备干部参照执行),除村“两委”成员外,其他人员每人缴纳1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保证金要于5月31日前主动缴纳到财政所。逾期未缴纳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保证金作为责任压实的基础之一,除“两委”干部(不含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外只罚不奖。9月20日秋季禁烧启动前各单位如有人员变动等情况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和镇综禁办对接。

(四)强化应急处置。每个村要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特别是旋耕机、水车,确保每个村配备不少于2台旋耕机,每个地块配备1个小水车(电瓶车可插电带动的小水车)、1个喷雾器等,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焚烧现场。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组建至少30人的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

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安排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做好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五)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和农机管理。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秸秆直接还田地块,要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为确保收不误时,种不延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新型农机具在秸秆禁烧中的作用,我科学制定农机化技术路线。

1.午季农机化技术路线:

(1)秸秆打捆离田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不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15厘米以下→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集中堆放。

(2)大豆种植区: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20厘米以下)→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厘米)板茬播种;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30厘米以下→秸秆还田机作业→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厘米)板茬播种。

(3)玉米种植区:联合收割机留茬25厘米以下收割(加装碎草器或秸秆还田机作业)→玉米精量播种机板茬播种(行距60厘米);小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新型复式机械秸秆处理、播种一体化作业。

2.秋季农机化技术路线:

(1)玉米种植区:玉米茎穗兼收机械收获(摘穗)→秸秆收集→深松(翻耕)→旋耕→播种;玉米机械收获(剥皮)→秸秆还田或秸秆打捆离田→深松(翻耕)→旋耕(如果秸秆还田建议旋耕2遍)→播种;小型两行机收及人工收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深松(翻耕)→旋耕(2遍为宜)→播种;人工摘穗收获→玉米秸秆直立→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深松(翻耕)或旋耕→播种;人工收获秸秆离田集中堆放或综合利用→常规耕作种植。

(2)大豆种植区:机械化收获大豆→深松(深翻)整地→播种;机械化收获大豆→旋耕→播种镇压;机械化收获大豆→旋耕施肥播种复式作业。去年已经深松整地过的地块,可直接旋耕施肥播种镇压。

要加强新机具新技术培训与演示,确保村村知道、户户明白。同时,各村组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依据不同的土壤类型和种植模式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与机具,决不能搞“一刀切”。化控、化除、种子处理及播种量按农艺要求操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作业期间做好应急措施。

(六)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长时间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收储企业要积极和生物质电厂联系,全力消化堆场的秸秆,确保堆场消防安全。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明晰村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区政府对秸秆综禁工作的补贴,按照午季11元/亩、秋季7元/亩的标准拨付到镇,作为秸秆清运、灭茬、灭火和人员经费等。镇里将按照相关标准把资金拨付到村,用于有效开展禁烧工作。

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全年全时段负有直接责任,补助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按照不超过62天计算、秋季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按照不超过103天计算。其他参与禁烧人员原则上参与秸秆综禁工作时间午季可按照30天、秋季可按照45天标准执行。

(八)严格奖惩。

1.严格绩效考核。秸秆禁烧工作区里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各镇、街道、园区及区直包保单位的生态环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明奖罚措施。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通报无火点及能落实河长令的,将全额退还所有参与禁烧人员所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对于无火点的村,除了要全额退还村“两委”干部及其他人员所缴纳的秸秆禁烧个人保证金,可根据相关财经规定和结合各自实际午、秋两季分别兑“两委”干部及其他人员等额奖励。其他人员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不做任何奖励。

对于辖区内有卫星监测火点和被省、市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并由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火点的镇,出现第一个火点,扣除全额保证金,以后再出现的火点按每个火点2万元追加禁烧工作保证金。对于辖区内有卫星监测火点和省、市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并由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火点的村,区里将扣除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包保该村的镇其他人员和该村“两委”成员、村其他相关人员全额保证金。

对于辖区内有区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火点的村(包括机械自燃、人为纵火、客火、上坟、堆场失火、焚烧垃圾等),按照保证金扣除细则,区里将扣除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包保该村的镇其他人员及包保人员和该村“两委”成员、村其他相关人员保证金。

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村“两委”成员全年全时段负有直接责任,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出现火点将按照相关要求扣除保证金。其他参与禁烧人员按照具体参与秸秆综禁工作时间执行。保证金扣完后,要重新缴纳保证金。

3.严肃责任追究。(1)严惩第一把火。省里认定的全市第一把火,将根据市方案严肃处理,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党政纪处分。受到免职处理的干部,其使用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执行;市公安局对镇派出所所长参照执行予以问责。对于出现全区第一个火点(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镇,参照市里第一把火进行处理。镇对于其辖区内发生“第一把火”的村,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对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问责。对镇处理不到位,区委将追究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镇有市级以上认定火点以及各级巡查、督查、暗查发现的火点,在考核时累加计算一并追究。(2)出现继发火点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或政务处分,市公安局镇派出所所长予以问责,对于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镇里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对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问责。

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及时掌握禁烧工作动态,奖优罚劣。

4.严惩恶意行为。部门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突出重点,加大督查督导。镇里2个专项督查组,在午、秋季禁烧期间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地秸秆综禁措施落实到位。督查组依据督查考核办法制定督查方案,按照时序任务进度加强过程考核,分阶段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未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

(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墙报、宣传手册、宣传车、宣传彩页、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禁烧政策的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同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十一)强化午秋收种服务。午、秋禁烧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要结合村振兴工作,重点要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农民适时收种。各村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抢收抢种的热潮。

(十二)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安排指导所有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所有禁烧包保人员要在午、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镇综禁办将联合河长办进行巡查督查,发现耕种的,交办相关村限期整改,相关村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对镇包保该村的工作人员扣除20%保证金,村“两委”及其他成员扣除30%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相关包保人员要重新补缴等额扣除的保证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乡综禁办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午秋重点禁烧期间,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镇纪委、综禁办和禁烧督查组要适时开展全时段、高密度、全方位的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镇财政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镇纪委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禁烧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村级禁烧指挥部;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组干部分片包组。落实区、镇宣传要求,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宣传教育到每位群众;发动和督促农户积极做好禁烧工作,“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并督促农户、机手签订承诺书;做好村级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包组、包户、包到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防控巡查,坚持24小时值守,严防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火点。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永镇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秸秆焚烧非卫星火点保证金扣除细则


附件1

永镇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挥:程家明(党委书记)

  荡(党委副书记、镇

第一副指挥:  计(人大主席)

    挥:巩霄霄(党委副书记)

  标(纪委书记)

苏纪刚(二级主任科员)

许永乾(政法委员)

  维(人武部长)

陈彬彬(组织委员)

  星(宣传委员)

  亮(党委委员(挂)、派出所所长)

  浩(副镇长)

刘双妹(副镇长)

效能专员:王雪丽、王道兰(单圩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陈古文(关湖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刘传贵、张  建(禅堂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坤、陈立华(永镇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全春晓、杨跃文(张圩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雷、陈在方(瓦坊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方店村禁烧作风效能专员)

      :全春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再军(环保工作站站长)

王守干(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付云邦(水利站站长)

  群(经济信息文化广播服务站站长)

  永(中心校校长)

王雪丽(妇联主席)

刘传贵(财政所所长)

  冬(卫生院院长)

  珏(建设所所长)

  坤(人社所所长)

  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站长)

  帅(方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华(瓦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耀武(关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志豪(单圩村党总支书记)

王立锋(永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大伟(张圩村党总支书记)

  坤(禅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宣传、技术、治安、后勤、督查、应急大队六个保障组。

1.宣传组:金星(组长)

负责:禁烧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信息整理上报,及时更新微博微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2.技术组:全春晓(组长)、付云邦(副组长)

负责:禁烧期间提供机具维修、零配件供应和技术指导服务,做好信息汇总,台账整理报送工作。按照市区河长令工作部署,同步做好河滩禁种工作。

3.治安组:  (组长)

负责:禁烧期间治安保障,依法打击蓄意焚烧垃圾和秸秆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好巡逻工作。

4.后勤组:陈同中(组长)、凌  贺

负责:禁烧期间后勤保障,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各类禁烧物资落实到位。

5.督查组:一组:郑  计(组长)、陈再军

二组:王  标(组长)、陈加虎

负责:禁烧期间的巡查督查工作,包括包保人员在岗情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过火面积等,并形成督查通报及时反馈。

6.应急大队:王元说

负责:禁烧期间应急救援,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技巧,保持通讯畅通。


2

秆焚烧非卫星火点保证金扣除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非卫星火点认定标准,细化处罚措施,对于区内有区巡查、督查、暗查、群众举报核查核实等发现火点的村,将按过火面积对区、镇、有关街道、村包保责任人予以除相应比例保证金。

、午季禁烧工作保证金扣除细则

1.过火面积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20%

2.过火面积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40%。

3.过火面积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60%。

4.过火面积100亩以上扣除镇、村保相关责任人全额保证金

秋季禁烧工作保证金扣除细则

1.过火面积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10%

2.过火面积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20%。

3.过火面积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30%。

4.过火面积100亩以上扣除镇、村保相关责任人全额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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