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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39/202602-00016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13  发布时间: 2026-02-1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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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注】最新通知: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调整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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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最新通知: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调整运价

文章来源: 永镇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6-02-13 10:57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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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最新通知: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调整运价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市主城区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


为加强宿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趟次在计价器打表金额基础上,加价最高不超过4元;临时调整执行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24时,共计9天,期满后恢复执行原批准运价标准。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三、交通运输、价格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处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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