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503/202501-00001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 | 发布机构: | 汴河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发布时间: | 2024-09-10 09:57 |
| 文号: | 汴河办〔2024〕3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汴河街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萍     复审:张涛    终审: 张君毅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3600217 |
汴河办〔2024〕33号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汴河街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汴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1日
汴河街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筑牢事故防线,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重拳整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全隐患为重点,着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设施安全等方面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农业养殖企业、家庭式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小制衣、小板材及无营业执照个体加工点等。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为: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整改而组织生产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企业未进行全员培训、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8.迟报或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
9.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个性问题。
1.建筑安全方面:对企业厂房及附属用房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要立即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不能立即整治的全面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要督促企业单位不租赁、使用违法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要强化厂房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安全服务机构对排查发现未经正规设计、施工,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业厂房、员工宿舍等开展风险评估,逐一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限时消除安全隐患。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3.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资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环保设施方面:企业落实涉环保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情况。企业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其他安全方面:燃气方面要重点检查食堂餐饮场所安装报警装置情况;特种设备方面要重点检查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重点检查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重点检查使用过期未检叉车和未持证上岗驾驶叉车行为。职业卫生方面要重点检查高温、高热、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警示、检测及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电力方面要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巡查记录等,临时用电材质、漏报等保护设施规范使用等情况。电力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活动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24年9月)。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4年10—11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三)总结评估、巩固提升(2024年11月)。对专项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治违除患”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站所协同配合、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依法从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定期开展检查,对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大、手续不齐全、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
(四)从严责任追究。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并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汴河办〔2024〕33号关于印发《汴河街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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