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03/202501-00016 | 信息分类: | 管理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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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汴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时间: | 2025-01-24 09:4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与标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与分配标准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萍     复审:张涛    终审: 张君毅 |
主管部门埇桥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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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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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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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国家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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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省级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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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市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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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县级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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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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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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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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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0557-39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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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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