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8X/202404-0000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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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北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时间: | 2024-03-14 08:0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工作推进】北关街道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 ||
审核人: | 初审:沈岩     复审:张学成    终审: 张猛 |
为促进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确保物业小区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3月11日,北关街道对辖区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不规范等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
排查过程中,北关街道物业办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禁止在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等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下一步,北关街道物业办将对辖区小区电动车制定再集中管理机制,并加强小区保安人员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