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6904597X/202311-0000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埇桥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时间: | 2023-08-04 15:54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埇桥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埇桥街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孟前前     复审:颛孙恩领    终审: 邵梅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埇桥街道党政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3051292 |
各科室、各站所、各社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埇桥区埇桥街道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要求,现将《埇桥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埇桥街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日
埇桥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埇桥街道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案》、区委依法治区办《宿州市埇桥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实施方案2023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格、规范、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街道特色,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现“以创促建、创建结合、整体提升”,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埇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单位、各社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全力提升埇桥街道法治建设水平。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打造“埇桥街道样本”。
三、主要内容
围绕创建指标体系共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共104项三级指标(含附加项),和街道有关的17-19、47-59共16项,持续开展创建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2日前)。对照中央和省市区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埇桥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埇桥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任务,培育特色亮点。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掀起创建热潮,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初审材料准备阶段(2023年8月10日前)。按照《创建指标体系》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梳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具体需要做到: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把相关材料报街道综治中心。
(三)迎接初审评估阶段(2023年8月20日前)。做好书面评估、网上检索、实地核验等测评准备,积极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专家评估组的初审评估测评。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1月30前)。各相关单位按照上级要求,逐条逐项整改提升到位,补齐短板弱项。
(五)材料填报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专门指导下,准确、规范完成《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3年版)》系统填报。
(六)迎接国家评估阶段(2024年2月-2024年8月)。各相关单位对照《宿州市埇桥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全方位梳理,积极做好准备,迎接评估测评。
(七)督查整改阶段(创建全过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存在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常态化整改、对账式销号,全力做好评估验收工作。
(八)随机抽考、访谈阶段(创建全过程)。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职,提高群众满意度,避免出现负面清单事项,随时做好被第三方抽考和访谈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以“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特色清单,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人人头上有指标,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报送材料,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求真务实。各相关单位要聚焦工作实际,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检视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打通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改革探索。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和整体工作布局,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着力实现示范创建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