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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90/202106-00054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东关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布时间: 2021-06-30 15:41
号: 东办字〔2021〕42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应急预案】关于印发《东关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人: 初审:张雅茹     复审:刘冰    终审: 王庆利

【应急预案】关于印发《东关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东关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1-06-30 15:41 责任编辑: 东关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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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关于印发《东关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辖区发生汛情时,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辖区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辖区防汛抗旱应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体协同作战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管区负责制和社区岗位责任制,在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三、为加强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安委办。各部门、各社区(村)必须服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指挥领导和统一调度。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

五、本预案由东关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根据单位时间内的降水量、降水预报和实时汛情、险情、灾情等情况,按照汛情轻重分蓝、黄、橙、红四级,分别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蓝色应急预案:6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大于30毫米小于50毫米,降雨可能持续,按照市区相关指示启动蓝色应急预案。街道、社区防汛人员全部保持通讯通畅,防汛人员随叫随到,街道安委办、各社区(村)、各单位等有关防汛队伍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对辖区内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做好辖区内防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上报相关上级。

(二)黄色应急预案:3小时内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黄色应急预案。街道分管领导现场指挥,各部门、各单位防汛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对辖区内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尽快疏通排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部署、早准备。

(三)橙色应急预案:1小时内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8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橙色应急预案。街道主任立即进行现场指挥,各防汛重点区域责任人、防汛队伍、机具全部到达现场,实施受困人员疏散、涝洼地段的疏通、排水工作。

(四)红色应急预案:1小时内降雨量达到80毫米,或者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局部已经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时,启动红色应急预案。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快速进入红色应急状态。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各部门、各社区及辖区有关防汛单位主要负责人到街道防汛办公室集中由街道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并及时向区应急办汇报情况、灾情。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所有防汛人员和机械全部到岗到位,按照防汛任务分工,迅速有序地采取防汛措施,及时疏导和转移被水围困群众。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受灾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六、当降雨达到红色级别或持续降雨发生洪涝灾害后,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主要领导以及区应急办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受灾区域负责同志组织制

定救护措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现场实际开展有效的抗灾救灾工作。

(三)立即将汛情汇报区有关部门。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发生地和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防汛调度指令。

(五)立即组织各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状况,及时向街道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七、汛期来临前,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进行排查,对各重点部位分门别类制定防汛措施。

八、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立即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确保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

九、洪涝灾害发生后,街道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及时上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街道主要领导全天候靠上协调调度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的救灾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设立各专业工作小组,并作如下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检查调度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向街道和区政府报告水情、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讯联络工作。

(二)灾情调查安置组:由民政所和各社区(村)负责,主要任务包括: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处理事宜;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

(三)物资调运组:由市容中队、财政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储运和分配。

(四)治安保卫组:由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严厉打击趁火打劫等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

(五)医疗救护组:由计生办、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救护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盒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六)财务组:由财政所负责,主要任务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七)宣传组:由工会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向社会报导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十、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应遵循的原则:

(一)洪涝灾害一旦发生,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及各防汛单位,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设施,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加大防汛抢险调度指挥力度,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指挥无误,建立从居、街、区三级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立即派人逐级上报。

十一、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要搞好灾后卫生防疫;组织好粮食和副食品供应;保证灾民生活安定;机关立即投入正常工作;学校适时恢复上课。

十二、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地单位、个人,由街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字42号 东关街道汛期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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