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932010200200703001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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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西关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08-04-01 | 发布时间: | 2008-04-01 17:01 |
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
名称: | 西关街道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市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清西关辖区火灾隐患,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西关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西关各社区、驻地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6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置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由西关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派出所、安全监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建办、工商所、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原则,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队伍(2006年10月)
西关办事处组织实施,西关派出所具体负责对各社区、驻西关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社区、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有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西关派出所负责对西关辖区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
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西关办事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社区、各单位开展普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西关派出所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抽查。
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指导督促本待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自查和检查。派出所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隐藏整改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3、总结阶段(2007年4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07年4月2日前向街道安全委员会上报工作情况。街道将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报上级政府批准实施,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建立以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履行职责,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责任逐级落实。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力态势,千方百计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题宣传活动,主动引导舆论,形成强大声势,为普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发生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办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版、专栏,宣传消防知识,曝光典型火灾,跟踪隐患整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良好氛围;要以普查整治为契机,深入推进消除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消防安全技能、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加大监管及执法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执法,认真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普查、夜色查、复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处理到位。
4、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加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五项工作制度:一是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制度。西关街道举报电话为3024745,凡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50元。二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西关派出所是负责西关辖区督办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造成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实行隐患普查整治单位承诺制度。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