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802/202311-00020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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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西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 发布时间: | 2023-11-27 14:1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交通出行安全提示 | ||
审核人: | 初审:刘畅     复审:李鹏飞    终审: 赵海港 |
为确保日常出行安全有序,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一、自驾出行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提前关注公安、气象等部门发布的交通路况信息及沿途天气情况,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二、高速公路行车
保持安全车距和规定车速,雨天或夜间行车要降低车速,减少变道超车;遇交通拥堵,不要随意穿插、占用应急车道,如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行人切勿违法穿行高速公路。
三、农村地区行车
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道路,减速慢行、谨慎超车、不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行经村内道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
四、乘坐客车出行
乘坐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