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802/202312-00010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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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西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时间: | 2023-12-28 14: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发生自然灾害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发生自然灾害后(强降雨)采取的应对措施 | ||
审核人: | 初审:刘畅     复审:李鹏飞    终审: 赵海港 |
发生自然灾害后(强降雨)采取的应对措施:
1.安监办要密切监视雨情信息,及时多频次预报预警。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乡区排水防涝工作,要在下穿涵洞、易积水点、地下空间等部位备齐备足抢险物资及排涝设备,确保积水及时排除。要完善在建项目度汛方案,抓好施工现场度汛安全,防坍塌、防溺水、防触电,抓好危房住户人员转移提示督办,同时做好地下工程安全防范。
3.要做好清除中小河流阻水障碍物,根据水情、雨情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全面排查危房,严格落实责任人员、预案方案,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准备,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4. 要关注雷电大风对道路交通、临时建(构)筑物、户外招牌和农村危旧房等造成的危害,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减少或停止高空、户外和涉水作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户外疫情防控人员、建筑施工单位、水面作业人员等要注意防雷、防触电,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业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等信息,及时处置应急事务、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