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802/202411-00015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西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时间: | 2024-11-25 10:2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原则 | ||
审核人: | 初审:刘畅     复审:李鹏飞    终审: 赵海港 |
为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依法办理的原则。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认真研究解决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条件,逐步解决;确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许可或受其它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原因。
(三)分类办理的原则。要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统筹计划,突出重点,认真办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要求。
(四)务求实效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党工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突出解决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解决好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问题,特别是要注意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