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802/202411-00016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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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西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时间: | 2024-11-25 10: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征询反馈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刘畅     复审:李鹏飞    终审: 赵海港 |
在寄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时,应附送《征询意见表》,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不符合办理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意见的,应同其见面商议(即“面商”),重新办理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