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94/202312-00046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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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三八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10: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考核评议制度】三八街道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工作流程 | ||
审核人: | 初审:梁晴     复审:王成    终审: 马传会 |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规范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的考核范围是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考评公开、解读与回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开、解读与回应: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闻发布工作、“两微一端”工作情况、政府热线清理整合情况、政府公报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等。
(四)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等。
(五)工作成效。包括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群众知情权得到保障,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权力运行得到较好的制约监督,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工作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考核标准。
第五条 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 被考核单位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并于每年考核工作进行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务公开办;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通报全区,考评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九条 本制度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