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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63/202312-0004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道东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时间: 2023-12-04 18:4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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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印发《道东街道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人: 初审:王晴晴     复审:王席    终审: 李娜
政策咨询机关: 道东街道安委办 政策咨询电话: 3669215

关于印发《道东街道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道东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3-12-04 18:41 责任编辑: 道东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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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东街道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应急预案》的通知

 

 


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文件精神,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结合我街道实际重新修订《道东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东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东街道防汛救灾预案》《道东街道抗震救灾应急预案》《道东街道防灾减灾救灾预案》《道东街道建筑物坍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道东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道东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道东街道军警民联防预案》《道东街道维稳处突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道东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道东街道防汛救灾预案

4.道东街道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5.道东街道防灾减灾救灾预案

6.道东街道建筑物坍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7.道东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8.道东街道军警民联防预案

9.道东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道东街道维稳处突预案

宿州市埇桥区道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埇桥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街道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5.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单位为处置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6.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行区域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7.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

8.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9.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10.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事件分类分级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加油站及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和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四)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

当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社区的应对能力时,由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特别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和应急局汇报,报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处置。

(五)应急预案体系

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街道总体应急预案。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2.社区居委会的应急预案。社区居委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3.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自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街道及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区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4.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领导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附后);在街道主任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副主任按照业务分工和街道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街道主任、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设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街道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街道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当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仍难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可以设立综合应急工作机构,(附后)组长由街道党委书记担任。并设: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办公室牵头,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负责传达应急处置指令、协调调度、督办和信息反馈。

2.应急抢险组。由街道人武部牵头,各社区及辖区单位等组成,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3.维护治安组。由街道派出所牵头,事发地社区参与,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管控,协调解决影响治安的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

4.医疗防疫组。由街道宣传部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的组织指挥工作,并掌握伤员及亲属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抚救助组。由街道民政所牵头,社会保障所、司法所、社区服务所、工会、妇联、共青团、事发地的社区等组成,负责人员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抚救助、殡葬等工作。

6.消防防化组。由派出所牵头,事发地的社区等单位组成,负责消防、化学物质检定、卫生洗消的组织指挥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街道工财办牵头,办公室、事发地的社区等单位组成,负责电力、通讯,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应急必需生活物品的调度供应,保障一线人员必要装备的配备。

8.资金保障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办公室、事发地的社区等单位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资金保障。

9.舆情引导组。由街道宣传部牵头,街道纪委、事发地的社区等单位组成,负责掌握社会动态、对外信息发布、心理救治、法律宣传、正面引导和思想疏导等工作。

(二)指挥机构

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机构为街道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附后)(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挥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目前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或街道班子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

街道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街道职能科室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分为应急管理单位和应急保障单位。应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街道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应急保障科室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街道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

1.应急管理单位

应急管理单位(办公室、城管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根据街道职能科室、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单位、若干应急协管单位,街道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主管单位与协管单位。应急主管单位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办事处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协管单位是按照本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单位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单位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单位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应急保障单位

应急保障单位(财政所、工财贸)。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协助。应急保障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街道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科室,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应的工作。应急保障协助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服从应急保障牵头单位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单位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单位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有关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街道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3.社区应急组织机构

社区居委会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协助周边社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运行机制

街道及其各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统筹建立完善社区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

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向街道党委、办事处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视情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社区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应急主管单位在接到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街道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启动街道专项应急预案或街道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街道有关部门预案和相关预案;发生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有关部门预案和社区居委会预案必须启动。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上级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告上级政府。

(四)指挥与协调

需要街道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社区、各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需要区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街道、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出区政府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街道、部门、社区提供应急保障,包括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要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街道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辖区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及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提出要求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上级报告,请求上报有关方面的支援,必要时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实施扩大应急时,街道、部门单位、社区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宿州市人民政府或省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七)善后处理

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调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八)调查评估

街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较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报告。

(九)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社区居委会负责,需要街道及上级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社区提出请求,街道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的,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十)信息发布和通报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街道向区政府汇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由街道向区政府和应急局汇报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具体按照《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四、应急保障

街道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通信保障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和机动 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二)公共设施

街道城管中队要会同区、市政园林局、供电分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三)交通运输

街道综治中心要协调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运输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四)基本生活

街道党群中心要协调区民政局等部门会同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

(六)物资能源

街道应急办要协调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需要,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能源供应、电力调配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

(七)治安维护

街道应急预案启动后,道东派出所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相关公安警力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事态,确保社会秩序正常。

(八)技术保障

街道应急办要协调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加强公共安全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能力,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九)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街道及有关部门提出预算,报区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区级财政资金预算。街道财政所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人员防护

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街道、有关部门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街道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训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

(二)预案演练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街道、部门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附:

一、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司大友

   长:王建军

副组长:   李增前   王  林   沈倩倩   段惠静   蔡  红

 员:  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林广森   李  静

李文华    孙  娟    李  钗   李  军   崔祖战

 丹   夏  宇   张  琳   李文德

二、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司大友

   长:王建军

长:李增前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袁  元   李  静

林广森    李军   孙  娟     李文华   夏  宇

 丹   崔祖战    张  琳   李文德

三、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

第一指挥长:司大友

长:  王建军

副指挥长:  李增前

 员:   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袁  元   李  静

林广森    李军   孙  娟   李文华   夏  宇

 丹   崔祖战    张  琳   李文德

附件2:

道东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详见附件8.1。

1.3 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分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重大涉险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监总厅〔2012〕130号)分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一般(或有人员伤亡)及以上生产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

2)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重要时间节点期间街道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党工委领导下,办事处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事故。

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1.1 街道应急指挥部组成

街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

副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的党政班子成员担任。

成员单位由街道各部门、站所负责人组成。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把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导向,组织协调事故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应急办:负责快速核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向街道及区政府和区应急局报告事故和处置情况,向相关单位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警戒保护等工作。

党群中心: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群众救济工作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会同社区组织协调转移人员生活安置的保障工作。

财政所:负责区级财政承担的抢险救援、后期处置等资金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协调上报工伤认定及赔偿等事宜。

环保站: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污染物回收和处置等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协助和指导城乡建筑工程及城区燃气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灾民心理康复工作。

市场J监督管理所:参与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按规定对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消防救援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2.2  街道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街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1)负责组织指导街道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督查各部门、各专业(或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2)编制、管理街道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准备工作和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街道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街道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等信息数据库;

4)组织协调指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街道和应急指挥部或上级部门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6)承担街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

现场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属地社区负责人履行指挥长职责。

2.4 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按事故类别由社区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站、城管中队、派出所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专业救援队伍等组成,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现场医疗急救和环境监测。

2)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导、秩序维护,保护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3)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由应急办、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救援装备、物资、通信、电力、交通、食宿等保障。

4)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宣传委员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发布以及媒体接待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以应急办、民政、人社、工会、派出所、事故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协调保险理赔事宜,参与事故应急调查。

6)专家组: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召集,组成现场专家组,负责研究救援方案,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提出处置措施供决策参考等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其他工作组。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风险预防

1)街道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体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2)街道依法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查找、研判成果,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街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强化城区运行安全保障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整治,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

4)企业要针对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排查出重大隐患应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3.2 风险预测

1)街道建立健全事故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评估制度,并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评估,全方位采集信息并动态监测,实现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全覆盖,制定风险监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分级监控指标,完善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控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安全风险早期识别研判和预报预警能力。

2)街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沟通方案,形成上下贯通、联动高效的事故风险预警协调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方式,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研判结果,各部门均应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3)街道于每年年底前对下一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

3.3 预警行动

1)确定预警级别。收集到事故(或事故先兆)信息后,立即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Ⅳ、Ⅲ、Ⅱ、Ⅰ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或事故险情)信息后,立即作出分析判断,确认预警等级,并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在职责、权限范围内采取如下措施:

①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平台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级别。

③定时向社会发布和公众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④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险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⑤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⑥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⑧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⑩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⑪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措施。当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已经解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处置措施

4.1 信息报告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区、街道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

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有关负责人。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2 信息发布

1)未经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事故发展或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

4.3 先期处置

4.3.1事发单位先期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3.2事发地社区先期处置措施

事发地社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应急办向区应急局、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4 响应启动和措施

4.4.1分级响应和响应分级

突发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发生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及险情时,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局。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

4.4.2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埇桥区政府或埇桥区应急局报告,请求给予支持;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4.3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

1)指挥协调。

街道组织事故先期处置,待区指挥部到达事故单位的现场,向区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纳入区政府现场指挥部管理。

2)当上级工作组在现场时,现场指挥部要与其对接,接受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保障。

3)协同联动。参与应急处置的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纳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相关应急资源支持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4.4.4现场指挥部处置措施

现场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不限于)措施:

1)组织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及相关人员救治、疏散、安置、安抚等;

3)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安全通道管制;

4)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

5)组织协调有关保障和支援工作;

6)组织实施事故信息报送和发布等。

4.5 扩大应急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若事态扩大,处理力量不足,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请求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4.6 应急救援暂停与应急终止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应急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决定暂停救援,并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后,继续组织应急。

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研判批准,宣布应急终止。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指导下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32 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对一般以上(或有人员伤亡)事故的,协助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六、保障措施

6.1  救援装备保障

街道武装部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6.2 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应急办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事故后,派出所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4 医疗卫生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好人员院前急救、转运和后续救治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区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6.5 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6物资保障

武装部负责常用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储备

6.7  资金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首先由事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

6.8 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提供物质、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6.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街道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并做好警示标识标志。企业单位划定紧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七、预案管理

7.1 宣传和培训

1)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应急知识等的教育培训。

2)街道(办事处)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演练

街道应急办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督促辖区企业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7.3 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每3年进行1次修订。

7.4 编制和审批

本应急预案按程序,抄送区应急局。

八、附则

8.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61号);

6.《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50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8.《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9.《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皖政秘〔2020〕147号);

10.《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11.《埇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道东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附件3:

道东街道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街道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街道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街道防汛救灾综合应急能力,确保道东街道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防汛应急预案》《宿州市埇桥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

(二)防汛应急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防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因大到暴雨或者河道满溢造成大范围积水内涝、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等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断电、断水、断气等生命线工程事故等。

三、重点防护对象

滨河花园门口低洼处,港口社区存在老旧危房97户,翠园社区老旧危房5户,东方社区老旧危房1户和河道流经区域为重点防护对象。并成立道东街道应急救援分队30人,物资保障排19人,情报信息骨干1人。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为使道东街道防汛应急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对城市防汛救灾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道东街道防汛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成员有街道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财政所、市容中队、各社区负责同志等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增前同志兼任。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内涝抢险主体队伍,临时抢险队伍根据需要由街道防汛救灾应急指挥部抽调。

(二)道东街道防汛救灾指挥部

第一指挥长:司大友

长:  王建军

挥长:李增前   王  林   沈倩倩   段惠静

    员:李  娜   付洪刚    王  童   林广森

 军   秦春燕   夏伍影   孙  娟

 元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李增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道东街道防汛救灾应急分队

 长:李增前

副队长: 李  军

 员:宋  波   李文华   魏  涛   田雪松   朱  涛

秦海涛    胡正金   窦云虎   张建锋   于  龙

各社区民兵

(四)道东街道防汛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全面了解辖区防汛救灾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上报并作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制定、指挥、协调辖区防汛救灾应急制度和办法。

3.承担辖区内街道、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防汛抢险工作以及所在区域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特别是低洼棚户区居民避险、撤离及安置工作。

4.督促检查街道相关单位和部门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及准备工作和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工作落实情况。

5.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各类灾害情况,根据需要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

6.组织开展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防汛救灾应急分队工作职责

1.听从办事处防汛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派,冲在防汛抢险工作第一线;

2.负责大汛期间的抢险运输,保证物料及时到位;

3.负责对危漏雨房的抢修和防汛抢险临时占地协调工作。

(六)防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2.降雨日须准确上报雨量,遇特殊雨情,及时了解有无灾情,对受灾程度进行记录。

3.热情服务,来电来人反映汛情,要热情接待,认真答复,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的态度,接电时要问清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反映问题。

4.对险情、灾情较大并激化的排水矛盾,要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救灾指挥部报告,征求处理意见后,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来不及报告的边抢险、编报告或先抢险再报告。

5.连续大雨不断,雨量达到30毫米以上时乡指挥部汇报应急分队人员到位情况。

6.值班人员每天保证24小时开机,做好记录,发现事情及时汇报。

五、做好各项防汛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为防御、减轻洪涝灾害,除采取防汛工程措施外,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遵守防汛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制。

(一)思想准备: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的重大意义,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防汛形势,增强抗洪减灾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涝,树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思想,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水利法规的宣传贯彻。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救灾指挥机构,根据各部门的分工,协调配合,团结抗洪,落实抢险人员。围绕“指挥调度、及时抢险”两个关键,安排防汛救灾演练,确保抢险队伍地形熟,情况明,发生险情队伍拉得出、顶得住。

(三)物资贮备:编织袋6000条、铁锨40把,运输车辆一台、抽水机10台,雨具40套,草袋1000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所有参加防汛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推诿,以防延误时机。

(二)防汛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切实做好防汛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有碍防汛工作的人和行为坚决制止。

附件4:

道东街道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东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是街道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决策机构。震后,负责指挥全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李增前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林广森   李  静

周习芳    李军   崔祖战   吴  丹   夏  宇

 琳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抗震救灾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工作;

2.负责抗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亲临现场,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4.负责抗震减灾舆论控制、信息公布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任务:

1.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辖区内的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政府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同上级抗震减灾指挥部保持联系,接受抗震减灾工作指导,按部署开展工作;

3.传达市、区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建议和意见,督导各单位、各社区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5.做好救灾物资筹集、运送、发放工作;

6.组织、协调救灾期间车辆调度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工作。

二、震前工作

(一)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本着课堂教学为主,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知识水平,分期对八小、宿州应用技术学校两学校开展防震逃生演练;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督导辖区单位制定、落实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督导具体内容是:

1.指挥机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

2.应急队伍:由各单位中青年及退伍军人组成,负责急救抢救伤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救援物资储备:各单位根据情况储备物资;

4.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

5.制定疏散方案。

三、震中主要工作

1.发生地震,各单位抗震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到达现场,调查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第一时间如实向区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报告震情;

2.立即组织抗震减灾工作组到达现场救灾。医疗队要携带充足的药械,并组织好后续医疗救护力量待命;街道武装部要组织好挖掘机等抢险设施,准备好运送车辆,协同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及时救护;

4.注意防范余震,避免或减少损失。

5.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居民恐慌心理,避免出现各种地震综合征。

6.配合防疫、环保部门对灾区进行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及时喷洒消毒药品,防止控制疫情的爆发和蔓延。

7.抢救并保护重要财产、文物、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摸清易燃、易爆、有毒及化学物品的存放情况,是否有泄漏、漏水及爆炸等危险,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加固。

8.加强警戒、安保工作,防止出现抢劫、偷盗抢险物资情况。

四、震后主要工作

1.做好受灾居民的慰问安抚工作,出现伤亡,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理赔工作;

2.震后组织好震灾评估调查组,对震情进行评估,撰写震情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强余震或续发破坏性地震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震情;

4.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对灾后居民的房屋重建以及居民临时建筑的建设工作。

附件5:

道东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街道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街道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第一指挥长:司大友

长:  王建军

挥长:李增前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李  静   李  军

 静  李文华  夏  宇   吴  丹   崔祖战  张  琳

工作职责:指挥全街道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任:李增前

  员:李  娜   王  童   李  静   李  军

工作职责:

1.定期在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隐患处置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组:

长:各社区书记

员:各社区干部、主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社区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长:李增前

 员:街道应急分队、城管所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长:聂丽萍

 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长:段惠静

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长:周习芳

员:社区卫生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社区、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街道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1.部门会商核定。街道协调民政、城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2.专家评估。民政、城管、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建立灾情台账。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区相关部门汇报。

附件6:

道东街道关于处置建筑物坍塌应急预案

为加强建筑行业处置建筑物坍塌等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对道东街道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建筑物坍塌等突发事故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一旦发生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快速反应,实施抢救措施,尽力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和对财产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局面,减少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二、应急准备及响应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物坍塌;

(二)火灾及爆炸的发生;

(三)施工电源及电器;

(四)高空作业物坠落。

三、应急准备及抢险、救护组织机构

建筑物坍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长:王建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李增前(街道武装部长)

现场联络员:李军(城建中队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抢救队、医疗救护队和善后处理组

抢险队队长:李军(城建中队长)

医疗救护队长:周习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善后处理组组长:李军(城建中队长)

四、建筑物坍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

(一)指挥长职责:1.负责应急抢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队伍;2.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建筑物坍塌事故扩大的抢险安全防范措施;3.制定抢险及救援方案;4.迅速组建、调集抢险及救护队伍;5.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6.沉着冷静、及时观察,掌握突发事故的动态,积极组织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员进行报警,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抢修水、气泄漏抢运易爆和贵重物品。7.负责对制定排除建筑物坍塌等险情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对排除突发建筑物坍塌等险情工作的演练进行检查。

(二)指挥部成员职责:要绝对服从指挥长指挥,按照分工和指挥长的指令,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把人员伤亡降至最低。

(三)抢险队职责:抢险队成员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及时撤离;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抢险人员,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事故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的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抢险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职责: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人员;负责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包扎,使伤员的伤情暂时得到控制;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和转送医院救治。

(五)善后处理组职责:善后处理组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和坍塌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在建筑物坍塌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救治和安抚,负责死亡家属、伤残人员和财产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五、发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当坍塌事故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现场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当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三)当部分建筑物坍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

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操作人员 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采用吊车、 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四)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应急救护组或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伤员。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一)指挥部在接到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故报告时,立即按本预案主持抢险救灾工作、

(二)指挥部立即布置抢险队:采取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法,措施和步骤,事故发生区域或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本单位或本区域抢险人员进行自救,控制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并随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指挥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 立即通知抢险队、医疗救治队等各队负责人及有关组成人员和技术专家,布置抢险救灾, 确保立即到位,履行抢险救灾职责,通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简单情况,产生的主要危害,抢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体抢救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四)指挥部各队抢险救灾人员,技术专家在接到抢险救灾通知的,应佩戴抢险救灾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携带有关设备、仪器,迅速赶赴坍塌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抢险队队员名单

 长:李  军

 员:宋  波   魏  涛   李文华   秦海涛   田雪松

附件7:

道东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本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气象灾害和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

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1.成立道东街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 李增前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林广森   李  军

崔祖战    吴  丹   夏  宇   张  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灾情收集上报等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应急办(电话:3678156),由李增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娜同志担任气象协理员。

2.成立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第一指挥长:司大友

 挥  长:王建军

挥长:李增前

 员:   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林广森   李  静

 军   李  欢   曹新年   张  淼   尹耀辉

其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街道办事处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街道办事处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社区组织、职能办公室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电话:3669215,办公室设在道东街道应急办,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张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指挥机构办公室为辖区气象灾害处置的应急牵头单位,各社区,派出所、供电所、民政所,卫生院及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办公室为应急协管单位。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3.街道和社区各配备一名气象信息联络员(附后)。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社区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指导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街道办事处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立即向区应急办和气象部门报告。

3.根据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4.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5.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他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6.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7.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8.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9.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生活条件。

四、应急处置机制

1.街道办事处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社区组织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办事处指挥机构立即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经街道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办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办事处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区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事发地社区组织和办事处级指挥机构协助区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社区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办事处政府及其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组织灾后自救工作。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附件8:

道东街道军警民联防预案

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卫首脑机关和重点防卫目标的安全,充分发挥民兵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通知,现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其任务是:战时积极支前参战,保卫后方;平时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为社会稳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指挥

街道成立民兵应急分队指挥部

第一指挥长:司大友

 挥 长:王建军

挥长:李增前   王  林   沈倩倩   段惠静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李  静

 丹   夏  宇   崔祖战   张  琳

三、力量组成

应急分队共50人下设三个班,其中港口社区20人,为一班,一是立即组织港口分队划段包干,封锁沿国道206一线,阻止违法分子通过公路向其他地区进犯。二是分兵把守各个渡口,控制各渡口,防止不法分子从水路向其他地区窜犯;组织翠园分队扼守港口北路,阻止不法分子向宿州市区进犯;东方在公路一线设防,守住南部,阻止不法人群向道东街道方向进犯;港口分队卡住汴河通往市区的公路,阻止向西方向进犯;翠园分队负责守护道东街道办公区、守护加油站。

(一)决心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公安部门,集中力量,对准目标,对犯罪分子给予狠狠的打击,控制事态,平息事件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处理

当上级或公安机关发出情况通报时,应急分队人员应听从指挥部的命令,迅速收拢,并尽快做好执行各项战斗任务的准备。应急分队人员的记号是:左臂扎白巾或白布条或佩臂戴臂章。集合时间:接到命令后以班为单位,二十分钟内集合完毕。集中地点:道东办事处。

1.当第一种设想情况发生时,分队人员按照指挥部队的要求,迅速到指挥地点设岗警戒,疏散围观群众,制止无关人员进入院内,并配合公安干警采取果断措施,抓捕为首闹事者,以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以及首脑人物的人身安全。

2.当第二种设想情况发生时,分队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现场指挥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围追堵截,设卡搜捕任务,一班在地下道附近,由班长负责指挥;二班设卡在恒丰小区附近,由班长负责指挥;三班设卡道东街道附近,由班长负责指挥,倘若发现逃犯立即捉拿归案。

3.第三种情况发生时,应急分队人员应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划分为两个梯队,一、二班为第一梯队,三班为第二梯队,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奔赴灾区执行抢险救灾,帮助重建家园的任务,并视情况组织预备队投入,第一梯队队长姚清四,第二梯队队长为李增前。

4.当第四种设想情况发生时,分队人员根据上级命令,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对不明真相的进行说服劝阻,配合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的坏分子采取强制措施,绳之以法,平息事端,维护稳定的社会局面。

5.当第五种设想情况发生时,应急分队人员应配合驻军官兵,组织附近基干民兵共同行动,通力合作,全力消灭敌人,以保证重要地段的安全。

6.当第六种设想情况发生时,分队人员,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按指定地点集结,做好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各种保障

1.通信:指挥部的命令或通知主要是用电话联系或摩托车载人联络,执行任务过程中的联络改用对讲机。

2.交通:道东街道在特殊情况下征用环城村的车辆。

3.粮食:街道按40人的粮食,三天时间供给。

4.卫勤:道东卫生院抽3名外科医生,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随分队行动。

四、要求

1.加强教育,提高战备观念,要不断提高思想,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经常对广大干群、民兵进行战备形势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应急分队是执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的骨干力量,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坚持制度,落实人员,搞好演练。要针对当前治安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战备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战备措施,守护重点目标。应急分队要根据上级赋予的战备工作任务,结合预案,组织实地、实情、实兵演练,锻炼队伍,达到政治合格,素质优良,军事过硬,保证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完成。

3.加强与公安部门、防汛指挥部的联系。要时刻关注社会动态,明确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协作,确保本地区安全,各项工作争一流,造就一个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

4.做好器材、物资、车辆保障工作,确保随要随有,随要随到,保证协调运转,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9:

道东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内发生的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以下的,或,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预防为主。街道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建设,整治,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

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王建军担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李增前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道东街道派出所、街道安全办、街道综治中心,城管中队、街道纪委、宣传部、社会事务办、民政所、财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负责公管、交警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3319665,并以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为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配备必需的防爆型现场通讯设备,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启动(结束)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作出救援决策;负责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制定应急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有关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情况。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统一发布事故信息,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3)总指挥职责: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4)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5)道东派出所职责:负责实施事故现场警戒、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和搜救受害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街道社会事务办职责: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会同办事处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等相关善后工作。

7)街道城管中队部门职责:协助当地派出所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洁与清理。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运送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制定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资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成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负责事故伤害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9)街道安全办职责:负责本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订与修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 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0)道东环保站职责: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负责调查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环境污染信息(技术)资料。

11)交警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好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12)社区居委会职责:协助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

三、应急救援准备

1)制定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方案。

2)统计分析本街道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3)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完成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部分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1现场灭火指挥部组成

发生一般火灾(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事故由街道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现场灭火指挥部应当设置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4.2现场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作出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 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普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工作。

4.3 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1)灭火抢险组:由应急分队负责,并请求消防大队支援,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技术指导组:街道安全办牵头,有关专家、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现场警戒组:由道东派出所、辖区交警人员负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4)医疗救护组:由道东社区卫生院负责。该队伍由社区服务中心医生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做进一步治疗。该医疗救护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5)物资供应组:由街道应急办和财政所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器具和后勤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6)善后处理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工作。由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安全办环保人员和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

7)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宣传办牵头。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沟通、事故新闻和应急公告发布。由街道宣传部、街道安全办组成。

8)事故调查组:由街道安全办、街道消防大队等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五、监测预防

5.1火点监测

道东街道办事处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5.2火灾预防

街道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本街道火灾防控能力。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5.3隐患消除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辖区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六、应急救援程序

6.1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总指挥立即指派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火灾事故现场。

6.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6.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6.4专家组成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6.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6.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办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2)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安排进行行驶和停放。

3)对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泄漏的火灾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杜绝一切着火源。

4)对有毒物质的泄漏,应急救援时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应急救援时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七、人员疏散

7.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物品时,警戒区域内应严禁各类火种。

7.2紧急疏散

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7.3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总指挥应综合专家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建议,建议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和方向。

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经领导小组批准,及时发布周边地区人员紧急疏散的公告:各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群众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

八、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总指挥提议,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向有关新闻单位发布信息。

九、善后处置

9.1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清洁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9.2环保部门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提供处置建议等相关技术支持,并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9.3安全办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

9.4街道社会督促事故单位、相关保障机构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十、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以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10.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着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抢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练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练,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和程序,检查演练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需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经费由街道财政列入预算。

十一、其他

11.1参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家组成员的指导下工作。

11.2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变更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通信录。

11.3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

11.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0:

道东街道维稳处突预案

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异常严峻,恐怖分子盛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猖獗,群体性闹事苗头时有发生。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方针

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专政机关和民兵应急分队的作用,采取政治攻势和武力打击相结合等方式,快速、稳妥地平息事态的发生和发展。

二、行动原则

(一)集中统一指挥。坚决按照上级的命令行动,各方密切协同、配合。同时,充分发挥党委、省政府和人武部的集体力量,做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处置。

(二)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对处突行动和民兵力量的绝对领导,保持应急骨干力量的稳定和统一,积极宣传,争取群众,分化瓦解不法分子,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三)严格依法行动。行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上级的行动政策、方针,执行民兵的纪律,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依规完成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司大友同志为组长,办事处主任王建军同志为副组长,王林、李增前、沈倩倩、段惠静、聂丽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政工组、后勤组、处突组,具体负责处突行动各项事宜。

指挥组:掌握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组织指挥全体民兵完成处突任务,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处置。

 长:王建军

副组长: 王  林   李增前   段惠静  沈倩倩

 员:李  娜   王  童   付洪刚  李  军   李  静

 宇   吴  丹   崔祖战   张  琳

政工组:收集各种情况,形成资料后上报,并做好现场宣传鼓动工作,及时上报典型事迹。

 长:王建军

副组长: 沈倩倩

 员:王  童   付洪刚   李  娜

后勤组:主抓后勤保障,如医疗救护、车辆保障,组织运送各种器材等。

 长:王建军

副组长: 段惠静   聂丽萍

处突组: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处突应急队,由街道人武部部长李增前同志担任队长,李军同志担任副队长。各社区分别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社区村民兵连长担任。

四、应急处置

(一)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迅速发现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因素、苗头,并当即做艰苦细致的化解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当突发事件已形成一定规模时:①迅速向上级报告;②封锁周边隘口、道路,控制重要区域;③迅速制止极端活跃分子,防止打、砸、抢、烧杀;④瓦解分化人群;⑤监控骨干分子,防止其继续作恶或逃逸;⑥组织应急队员实施布控;⑦协助政法机关搜捕不法分子。

(三)突发事件发生在行政中心时:一是立即组织翠园、东方、港口分队划段包干,封锁沿港口路一线,阻止违法分子通过公路向其他地区进犯。二是分兵把守各个渡口,控制各渡口,防止不法分子从水路向其他地区窜犯;组织港口分队扼守206国道,阻止不法分子向宿州市进犯;翠园在公路一线设防,守住办事处东大门,阻止不法人群向道东街道政府方向进犯;东方分队卡住东沱河方向由通往市区的公路,阻止向西方向进犯;街道应急分队负责守护政府办公区、守护加油站。

五、保障措施

1.车辆保障:街道办事处配备指挥车1辆,运输车1辆(从客运车辆中解决)。

2.卫勤保障:由街道卫生院的医疗救护分队负责。

3.伙食保障:由后勤保障组准备1—3天的干粮。

六、纪律要求

不得临阵脱逃;不得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不得未经允许为不法分子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不得虐待不法分子家属;不得趁火打劫;不得擅离职守。凡违反上述纪律之一者,将视其情节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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