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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71/202012-0003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时间: 2020-12-07 15:12
号: 沱河办〔2020〕78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沱河办〔2020〕78号关于印发《沱河街道物业领域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党政办     复审:杨瑞松    终审: 范勇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沱河办〔2020〕78号关于印发《沱河街道物业领域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0-12-07 15:12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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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河办〔2020〕78号关于印发《沱河街道物业领域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沱河街道物业领域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沱河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4日

 

 

沱河街道物业领域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埇桥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和 “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沱河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3月在全街道物业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街道物业办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各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商(住)户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范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督查日常管理工作

要巩固创建成果,建立物业小区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社区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专人对物业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二)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社区应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居民要自觉保护,不要损坏、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2021年1月29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并把演练情况书面汇总到街道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前,各社区要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紧盯烟花验货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主要内容

(一)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

工作要求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设置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2.在各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3.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保持常闭;不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

4.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室外消防栓、室外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5.符合《安徽省消防条例》相关标准要求。

 

 

(二)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道)

工作要求: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向公安消防机关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23日前)

   街道成立物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四级主任科员夏怀龙任组长,街道物业办主任梅宇峰副组长,街道物业办其余工作人员为成员,街道物业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吴娜为推进联络员,联系电话:    15005575115。社区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安排部署物业企业集中整治和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及工作方案于12月6日之前上报街道物业办(加盖公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3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

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12月26日前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社区对活动进行总结,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长效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社区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火灾防控责任。

(二)加大整改力度。各社区要对存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2020年12月31日前确实无法清理,或者无法及时清理完毕的,要及时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问责。街道物业办及社区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的物业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社区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宣传:

1、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包含

组织机构,并在方案里明确一名推进联络员)和动员部署情况电子版、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2、每月22日前报送《物管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清单》及当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结电子版、纸质版3全国两会结束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

 

沱河街道党政办                              2020124日印发

 附件:1.《物管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清单


附件

物管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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