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271/202206-00031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沱河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时间: | 2022-06-14 11:09 |
| 文号: | 沱河办〔2022〕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沱河办〔2022〕45号关于印发《沱河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张沙     复审:闫文英    终审: 范勇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沱河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沱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4日
沱河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重要措施和省安委会105项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坚持全覆盖排查火灾隐患,动态整改、及时清零、确保安全,实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合用场所、自建房排查整治。按照《宿州市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宿安发〔2022〕10 号)和《全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埇防〔2022〕2号)要求,重点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三人以上的场所和城中村存在的彩钢板分隔搭建、门窗设置金属栅栏、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未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冷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电动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其他重大隐患等八类情形,按照先急后缓、闭环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5月 30日前,发动基层力量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摸底排查,建立底数台账。9月底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完成整改。
(二)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搭建彩钢板宿舍、违规明火作业、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5月底前,逐个单位建立隐患、措施、时限清单,建立“一厂一策”,明确隐患整改经费和整治措施。9月底前,确保全部隐患整改完毕。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局部关停、降低产能、减少人员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隐患风险;对于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必须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锁闭,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违规明火作业,未防火封堵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脱落、破损,消防车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设置群租房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缺位、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
(四)开展化工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化工消防规划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明火作业以及消防救援力量不匹配等问题,强化“消地合作”,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并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会商研判、检查督导等机制,深化危化品消防安全“七查”措施,督促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学校集体宿舍、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社会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落实,违规明火作业,私拉乱接电线,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用途等问题。建立健全“五实 N 岗”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六)开展涉疫场所排查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街道卫健办、市场监管所、消防办、派出所,对辖区内是否有方舱医院、涉疫物资生产储存场所、定点医院、隔离点、保供企业等涉疫场所进行逐一排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形成清单,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销案。特别是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现有消防设施保护范围有限的,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七)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持续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走深走实,街道派出所、城管中队、消防办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配齐专(兼) 职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党委政府责任。沱河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实施专班化运行,建立联络员制度。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由分管消防安全的党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实施,加强工作协调、调度和信息报送,综合运用通报、督导、约谈、督办等手段, 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火灾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重点时期提示预警、消安委联络员季度会议和联合督导检查等四项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厘清各部门消防监管责任清单。按照“一部门一建议”的方式,向行业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推动各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同时建立消防安全信息互通机制。要督促重点部门落实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指导制定分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时限。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形成闭环管理。派出所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职责,完善工作通报、考评、奖惩机制。
(四)铁腕执法整治隐患。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有序启动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建强用好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投诉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健全隐患曝光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持续反弹以及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定期组织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由上级部门挂牌督办。
(五)强化考核督导问责。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成立督导检查组,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将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纳入消防工作考核、目标绩效、政务督查等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将予以大力表彰,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目标未实现、底线失守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社区请于每月22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11月 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史俊华,2315530,13611047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