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271/202301-0002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沱河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16:19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本级解读】:沱河街道政法委员朱志明解读《沱河街道“法润社区”行动实施方案》 | ||
| 审核人: | 初审:张沙     复审:闫文英    终审: 范勇 | ||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2023年是实施“八五”普法工作的推进之年,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既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新时代基层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社区建设的具体行动,对于预防和减少社区违法犯罪、化解社区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体系,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有效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进—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宣教形式,深入开展“法润社区”行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持续开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新局面。以交通安全、生态环保等9个领域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文明程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沱河街道“法润社区”行动实施方案》经党工委、政府会议研究,为确保这次“法润社区”行动取得好的效果,成立街道领导小组。2022年12月5日面向街道有关单位、各社区及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经反馈,街道有关单位、各社区均无修改意见,同时也未有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现结合街道实际于2023年1月6日发布执行。
四、工作目标
解决普法与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之间融合度不高,分众式菜单式普法针对性不够、“大水漫灌”模式尚未转变为精准普法模式,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深入、效果难体现”等突出问题。
五、主要任务
街道组织各社区打造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说、入户走访、广播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下”普法宣传,同时依托微信群、政府网站等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民群众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让法治精神印入群众脑海、融入百姓生活、落于日常实践。
六、创新举措
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通过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加强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分析,针对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普法,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转变。在留守老人儿童较多的小区,运用应急广播、标语等方式,打通“最后一公里”。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财政部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综合治理等工作表彰范围,在发展和培养党员、社区干部,聘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时予以优先考虑。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
解读人:沱河街道政法委员朱志明
咨询电话:0557-231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