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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71/202401-0003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时间: 2024-01-12 16:00
号: 沱河办〔2024〕6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沱河街道关于组织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人: 初审:张沙     复审:闫文英    终审: 孙培培
政策咨询机关: 沱河街道安委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7-2315530

沱河街道关于组织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4-01-12 16:00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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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河街道关于组织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运输正值旺季,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为进一步强化沱河街道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关,根据国家、省、市和区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沱河街道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部署

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烟花爆竹许可审查,加强检查执法,把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安全关,斩断违禁、超标产品流通渠道,坚决不让违禁、超标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岁末年初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街道联合组织安委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结合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认真谋划落实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旺季烟花爆竹各类安全风险。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把安全关口

沱河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辖区内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有药量、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特别是礼花弹(违规向零售店或者个人销售)、摔炮、鱼雷、二踢脚等违禁产品和手持式或药量超标的加特林、加装隔板垫板的“假大空”组合烟花等超标产品,零售店(点)是否存在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发现上述情况的,要区分情形情节,按照职责由派出所依法对相关产品予以扣押封存,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妥善处置。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抽调人员,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三、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实行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要认真复核问题隐患整改质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确认、再复核,做到隐患真整改、真销号。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派出所依法严肃查处。对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以及违规销售礼花弹的零售店(点),报至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由市场监管所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消防设施设备、制度等不符合储存销售条件的,由消防办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向派出所移送,并做好立案侦查工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做好上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沱河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委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法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改进加强工作

各社区要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于1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查办的典型案件及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要结合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认真查找、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建议。同时,要强化部门协作和情况通报,加强会商研判,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史俊华,0557-2315530。

 

附件:沱河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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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沱河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检查表

 

序号

公安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

公共安全防范:安全隐患及相关风险波及效应排查。

2

烟花爆竹合法性:来源渠道合法性。

3

辖区公安机关日常监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

序号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

是否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序号

消防救援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

2

经营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3

经营人员消防设施操作是否熟练。

序号

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5

是否违规存有礼花弹或向个人销售。

6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仅限出口类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7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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