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935/201806-00114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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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8-08-30 | 发布时间: | 2018-08-30 08:4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城东街道2018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解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为高质量地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城东街道人大工委主动协调,积极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起草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报领导审批。
方案明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办公室协调落实,各有关科部门具体承办的责任制,对需要重点处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成立城东街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方案指出,2018年城东街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拓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法治思维的理念、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来衡量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按期办复率、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反馈率均达100%。
方案要求,街道各部门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时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面商会,充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反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反馈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