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财政专项资金 > 管理和使用情况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415/202307-00059  信息分类: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城东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时间: 2023-07-27 16:4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政策文件与标准】城东街道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认定条件及扶助标准
人: 初审:曹奇     复审:高雷    终审: 许大合

【政策文件与标准】城东街道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认定条件及扶助标准

文章来源: 城东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3-07-27 16:45 责任编辑: 城东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政策文件与标准】城东街道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认定条件及扶助标准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2020年发放标准:子女伤残:4896元/年,子女死亡:5400元/年。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