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15/202412-00001 | 信息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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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发布时间: | 2024-12-04 16: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专项资金清单】城东街道办事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曹奇     复审:高雷    终审: 王征 |
城东街道办事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宿州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宿民函﹝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对城东街道办事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服务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东街道办事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服务业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额度:100000元
二、项目服务需求
年度项目服务精神障碍人数不少于25人。
服务内容:承接主体应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内容涵盖上门专业评估建档,开展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文娱活动等康复服务;针对患者现实情况,围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等服务需求,组织引导服务对象参与康复活动,有专门的康复活动记录,活动方案、签到表、影像资料等信息齐全。通过项目开展,有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自理率,帮助其逐步回归社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项目执行团队中至少有一名精神科医生、至少一名社会工作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17点(北京时间)
提交材料:服务内容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文件提交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南翔恒泰8区1号楼)
五、开标确定
我单位将在参与服务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采购需求、资质条件和以往的从业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服务商。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055727308
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