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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810/202305-00005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时间: 2024-05-13 10:0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权力运行流程图】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人: 初审:郜子怡     复审:庞志刚    终审: 张淼

【权力运行流程图】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文章来源: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24-05-13 10:05 责任编辑: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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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供养材料)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2.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供养材料)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5.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6.残疾人还应该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3.临时救助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属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分别提供领取相关救助金的证件;

2.家庭(个人)收入和财产情况说明,并签署家庭经济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家庭(个人)申请事由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4.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转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供养材料)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对象审核转报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6.辖区内有关争议及矛盾纠纷的调解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司法所

服务电话:0557--3620076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6个月


7.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8.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初审

   

承办机构:街道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所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9.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10.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服务电话:0557-2315056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11.20周岁以上、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审核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服务电话:0557--2315017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1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服务电话:0557--2315029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内


13.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转报流程图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557--2315035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30


14.医疗救助待遇审核转报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患者页);

3 .身份证复印件(户主、患者);

4.个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含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病情说明、申请理由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5.对象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供养证、贫困人口证,因病致贫患者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需提供相应的认定审批表或相关证件);

6.医疗补偿结算单原件(或发票原件);

7.住院病人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特殊慢性病门诊提供特殊慢性病证复印件,非特殊慢性病门诊但又符合文件规定的疾病门诊需提供医院盖章的门诊病历;

8.一卡通账号复印件(原则上必须提供患者本人账号)。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557--3911822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30日以内


15.兵役登记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武装部

服务电话:0557-2315018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16.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承办机构:三里湾街道综治中心

服务电话:0557--2315033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6个月



17.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承办机构:三里湾社会事务办公室

服务电话:0557--2315017      

监督电话:0557--2315020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18.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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