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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1394849/202205-00004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北杨寨行管区
 成文日期: 2023-04-14  发布时间: 2023-04-14 09:5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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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征求《北杨寨行管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宗宁     复审:武湘智    终审: 朱言安

关于征求《北杨寨行管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北杨寨行管区发表时间:2023-04-14 09:51 责任编辑: 北杨寨行管区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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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北杨寨行管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辖区各村民

为切实做好行管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证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行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征求意见稿)。

请在5月17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北杨寨党政办(有无意见均需反馈)。电话;2561303;邮箱:822379739@qq.com


北杨寨行管区党政办

2023年4月14日

北杨寨行管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行管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证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行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禁烧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 2023秸秆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管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管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认真执行市总河长令和区总河长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3年全年开展禁烧工作,其中两个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行管区召开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秸秆禁烧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的综合利用氛围。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村、派出所、包保单位、督察组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坚持分班24小时在岗在位,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确保信息畅通。

(三)考核评比阶段(12月31日以后)。

验收小组通过采取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查看台账为辅的验收方式,逐村(组)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将验收情况上报行管区秸秆综禁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验收结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墙报、宣传手册、宣传车、宣传彩页、短信、微信、各种会议、一封信、签订承诺书、小手拉大手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各村每自然庄结合环境治理工作张贴标语,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特别是秸秆全量还田的好处、种植新模式和省政府出台的过火地块停发当年或次年土地支持性补贴政策(含土地流转大户)。同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二)实施网格化包保。落实管区工作人员、村干部包保制度,形成管区工作人员、村干部、村五老共同包地块的“三联包”格局。做到所有参与包保同一地块人员同奖、同罚。各村按照地亩或地块提前确定参与禁烧的老党员、老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人数,5月25日前把地块包保人员制成示意图、上报行管区禁烧办。

各村对油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村组建30至50人的应急小分队,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必要的灭火器具,(小三轮、大小水桶、扫把、铁锨、灭火器等)特别准备至少一台水泵和旋耕机

(四)增强包保责任。管区所有参与包保人员吃住在村,坚守包保地块。与所在的村相互监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技术指导与演示

1、加强机手及农机管理,对联合收割机收取每台2000元的保证金,所有农机做到四个不下田:(1)机械老化不下田;(2)不配备灭火器具不下田;(3)无切碎器及导草板抛洒不均匀不下田;(4)不自行结合灭茬机,没做到(机机对应)的不下田。对不遵守上述四点的机手,由各级包保人员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劝阻,如不服从管理,直至扣机训诫。坚持做到收割一块灭茬一块、茬口不过夜。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农机手,禁止在行管区开展作业,农户可拒付收割费用,确保禁烧的顺利进行。

2、建立防火隔离带。凡与外市、县连接的行政村,要在临界地块建立防火隔离带,确保隔离带在50至60米。

3、做好夏收夏种演示、示范工作。宣传早种的好处,农机和农技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机使用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农机农艺融合成熟技术,开展好夏收、夏种演示示范工作。

4、切实加强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管理。

(六)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要求交纳保证金,证金于5月23日前主动上缴到财政所。逾期未缴纳到位的,行管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午季秸秆综禁工作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按照不少于2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各村,作为各村禁烧工作人员巡查、灭火等专项工作经费。

(八)重点突出、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

1)行管区成立督查组,重点督查在岗在位、应急处置工作。对于没有按照管区要求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采取扣机训诫。

2)派出所成立禁烧执法组,对不配合禁烧工作要求的农机手、蓄意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行为的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3)在禁烧期间,对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以及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打击或惩处不力、不到位,或在处置中行动迟缓,不服从调度的机关工作人员、派出所抽调的干警(含协警),视其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辞退。

4)严明奖罚措施:根据卫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通报无火点及能落实河长令的将全额退还各村及单位工作人员所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对于无火点的村要全额退还村两委干部所缴纳的秸秆禁烧个人保证金,给予村两委等额奖励,其他人员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不做任何奖励。可根据相关财经规定和结合各自实际,给予生活和交通补助。

对于辖区内有卫星监测火点和被省、市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火点的村,扣除相关责任人全额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以后现出现的火点按每个火点追加禁烧工作保证金。对辖区内有火点虽未被卫星、省、市巡察发现,但被区、行管区发现的火点的村(包括机械自燃、人为纵火、客火等),按照区里要求扣除相应保证金。

保证金待秸秆综禁工作结束统一扣减后退还,保证金禁烧期间不予补交。保证金被扣完为零后,按规定要求需继续扣除保证金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扣除金额直接缴纳罚款。秸秆禁烧工作将直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奖金在年底绩效考核时一并兑现。

5)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禁烧期间,各村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尽快播种,尤其对困难群众、贫困户,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十)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

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令和区总河长令,安排指导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禁烧包保人员要在午、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被管区及上级发现耕种的限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3 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对该村所有包保工作人员扣除30%禁烧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相关包保人员要重新补缴等额扣除的保证金。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行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刘红梅书记任第一组长,孙振连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

(二)要吸取年禁烧取得的宝贵经验,坚决打赢今年禁烧战役。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扬“牢记使命、深入一线、不怕吃苦、坚守岗位”的禁烧精神,各包保人员要进村入户联系和帮助各地开展工作,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在做好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同时,帮助农民做好播种工作,圆满完成秸秆禁烧和落实河长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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