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394849/202207-00034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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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北杨寨行管区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发布时间: | 2022-07-05 16: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北杨寨行管区2022年6月服务清单为民办理情况-残联 | ||
审核人: | 初审:管理员     复审:管理员    终审: 王四虎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工作开展情况 |
办理结果 |
备注 |
19 |
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继续开展精神残疾人药补项目。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本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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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第一条:对象条件: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省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二条:资助标准(一)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本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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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 |
《关于印发2016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6〕1号):(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1. 目标任务 2016年,为265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79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国家项目任务目标,待其方案确定后及时下达。2. 补助标准(1)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2)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本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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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补助 |
《关于印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09〕4号):决定对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一、补助对象和项目:(一)补助对象: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含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二)补助项目:持证肢体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本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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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适当提高重残、多残、特困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差额 |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残疾人采取生活保障措施:(一)对有重度残疾人、多个残疾人的家庭及其他特困残疾人家庭,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差额。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正常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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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或者抚养人不具备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
北杨寨行管区残联 |
正常开展 |
本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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