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394849/202403-00014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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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北杨寨行管区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16:2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北杨寨行管区社保所所长徐作鹏解读:北杨寨行管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宗宁     复审:武湘智    终审: 王四虎 |
一、出台的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本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北杨寨行管区实际,由社保所、党政办、民政所等部门联合起草,征求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后形成,经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实施方案》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在执行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整数倍档次标准,最高档次为6000元。此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和最高缴费档次标准随省级同步调整。
四、《实施方案》财政补助标准
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
五、《实施方案》缴费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埇桥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北杨寨行管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六、《实施方案》缴费方式及时限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以“安徽税务”微信小程序为主,以村委会代缴为辅的多渠道缴费方式。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非集中缴费阶段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七、审定人和联系人
审定人:朱言安
联系人:徐作鹏,0557—25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