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B093/201904-00009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19-03-04 | 发布时间: | 2019-03-04 08:2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新目录和标准 |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面对2019年政府采购新形势和新任务,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集中对省市区等新的文件进行了系统地学习,要求工作人员吃透精神,把准政策,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根据更新后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市、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另外,市、县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新的一年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大胆尝试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精简采购资料,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良好秩序,促进“放管服”改革,为采购人和投标人提供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新一年政府采购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