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93/201906-00010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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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时间: | 2019-05-13 16: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尊敬的刘伟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建议:
“一、背景资料
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投资成本的最佳办法。但由于落实不到位,致使当前的招投标过程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本人在从事招投标工作几年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与现在的建筑招投标市场明显存在矛盾,如某招标文件规定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加1分满分2分,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加1分等。明显与上诉第三条规定相矛盾。使更多想为社会做贡献的建筑企业拒之门外。致使投标企业屡次投标不中,大大增加企业成本,无法带动当地企业发展,更导致人才流失。
二、相关建议
建议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真正做到,公平、公证、公开及诚实守信原则。同时请监督管理部门都能加大监督范围、力度、深度,将监督内容规律化,系统化,从监督层面上是可以发现上述等现象,加以纠正。从而确保招投标的真正公正、合法进行。
完善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必须熟悉与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等内容,对招标活动按项目进行系统的、有规律的管理。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透明、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建筑市场秩序快速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现答复如下:
招投标工作是各方招标当事人利益博弈的焦点和热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透明度高、要求高,来不得半点马虎和随性。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级相关文件。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通过不断努力,已实现了招投标工作的市区同频共振,完成了制度统一、平台统一、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标专家的抽取统一等。2018年实现了招标的全流程电子化,全程在线,全程留痕。我局的招投标工作得到了市级的充分肯定,在去年全市的考核中,我区在四县一区处于先进的位次。
下面就提案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简要说明:关于招标条件的设置问题,是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负面清单”进行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招大招强为由设置限制性条件,以实现市场的充分竞争;关于制度建设方面,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制度规则“六统一”等要求,我区不得再另行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关于标后监督管理方面,宿州市公管局制定下发了《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市执行,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能分工负责标后监督管理,职责明确,招标人、项目法人是标后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我区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标文件均采用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埇桥区招标文件范本,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招标文件均采用宿州市统一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另外,凡超过一千万的项目招标文件必须经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才能进行招标,进一步保证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保证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局不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和考评,全方位保证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对您的建议,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探索招标的新方法、新模式,以提高招标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的招投标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7-3058126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