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LB093/202111-0001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时间: 2021-11-26 09:5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人: 初审:倪晓玉     复审:陈苗苗    终审: 李坤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1-11-26 09:58 责任编辑: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姜洁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文化设计标书优秀稿中标大于低价中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皖财购〔202064号)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在招标过程中,设计类项目根据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资金来源等条件分为工程类设计和采购类设计,并确定相应的招标方式。

工程类设计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

采购类设计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常用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竞争性磋商4种。其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的采购类设计项目招标过程中,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情况下,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公开招标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类设计项目在计算价格分时均以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近年来,我区各类设计项目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为防止优秀稿中标小于低价中标,招标人一般选择在评标办法中适当减少价格分值比重,增加设计理念及方案等分值比重等。

针对您的建议,我单位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探索招标的新方法、新模式,以提高招标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的招投标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58126  0557-3058027

 

  

2021512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