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93/202201-00015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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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09:3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落实惠企政策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腾飞 | ||
审核人: | 初审:付广原     复审:周媛媛    终审: 黄山 |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各项惠企政策,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范围,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减轻各类项目保证金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范围。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将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规定践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限额以下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通过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评审等优惠,鼓励和扶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全面参与竞争,将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规定践行在招投标活动中。
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活动外,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规定,对中型企业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最后报价给予不同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对其不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限制条件和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减轻各类项目保证金负担。一是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二是取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从原来中标金额的10%降低至中标金额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