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93/202305-00006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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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时间: | 2023-05-15 11:4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公管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李博涵     复审:孙伟伟    终审: 陈苗苗 |
一、明确舆情回应主体。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意识,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积极应对、主动发声。按照“公开统筹、科室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政务舆情回应责任科室。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参加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中心重大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等工作。对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聚力舆情回应重点。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公共资源交易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市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三、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具体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办公室组织涉事科室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四、增强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要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应安排相关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五、强化回应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联动机制,落实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开展督查,并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办公室要对政务舆情回应的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对工作落实好的科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通报舆情回应情况,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