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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93/202306-0000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27  发布时间: 2023-06-2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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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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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3-06-27 15:20 责任编辑: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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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安徽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全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充分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充分征求各市及省有关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三、主要考虑

《管理办法》按照一个部门统筹、两个方面拓展、做到六个统一的思路提出相关管理措施要求。

(一)一个部门统筹。由省数据资源局统筹管理全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组织编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审批、建设指导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统筹建设通用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二)两个方面拓展。纵向从省本级拓展到市、县;横向从部分拓展到全部,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企事业单位投资供有关部门使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通用类信息化项目均纳入管理。

(三)做到六个统一。通过统一平台支撑、统一规划计划、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专家把关、统一立项审批和统一项目验收,建立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统筹工作落地落实。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50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10条。明确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项目定义、基本原则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对组建专家委员会、设立数字安徽专项资金、建设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等提出要求。

第二章,统筹规划和年度计划,共7条。明确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及批准程序,同时对计划执行、计划增补,以及市级年度计划审核、跨层级跨部门项目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共9条。明确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等程序要求。省级项目由省数据资源局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按程序予以批复。市、县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包括运维类项目),由市数据资源局报省数据资源局审核同意后,各地按程序审批。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共9条。明确项目管理、安全保障、工程监理、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建设内容调整等要求,强调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依托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等基础设施资源,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开展集约化建设。

第五章,项目验收管理,共6条。明确项目验收程序,对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和保密管理、项目建设投资和运维经费协同联动等作出规定。

第六章,运行维护管理,共2条。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运维职责,强调运维工作应与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和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络等公共基础平台的运维相衔接。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4条。明确网信、财政、档案、保密、密码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章,附则,共3条。明确解释权和生效期,对其他建设项目中包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投资供有关部门使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通用类信息化项目审查作出规定。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信息系统形态从烟囱式平台式转变,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转变,资金支持方式从审项目分资金谋场景比项目转变,有利于实现集约节约、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形成开放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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