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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93/202307-0000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时间: 2024-03-20 10:4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人: 初审:刘畅     复审:杨雪    终审: 周超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4-03-20 10:48 责任编辑: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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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潘虎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疫情之后本土生产型企业快速发展的”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本着公平、公正、自主选择的原则,以及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项目招标程序结束后,在建设过程所需的材料原则上施工单位自主选择企业采购,任何组织和机构无权干涉。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05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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