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93/202307-00006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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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时间: | 2024-03-20 10:4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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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刘畅     复审:杨雪    终审: 周超 |
潘虎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疫情之后本土生产型企业快速发展的”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本着公平、公正、自主选择的原则,以及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项目招标程序结束后,在建设过程所需的材料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自主选择企业采购,任何组织和机构无权干涉。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058005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