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93/202309-00003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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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时间: | 2023-09-13 14:4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李博涵     复审:孙伟伟    终审: 陈苗苗 |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9月2日进行面试考生的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保留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同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合时间
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6:00
(二)集合地点
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磬云路与纺织路交岔路口东200米路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资格审核表;
3.体检须知(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完整,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签字;
(四)注意事项
1.当日复检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病理性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在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
2.体检费用为350元,考生自理(手机支付),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范围内考生的具体考察工作。
(二)已就业的人员,凡与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均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解除合同证明书、辞职证明书等材料。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基层特岗等在服务期或协议期内的,需提交解除(终止)合同或协议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电话号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是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按通知要求提交考察所需材料,具体要求、时间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递补各不超过2次。
(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是发布2023年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唯一渠道,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7—3035770
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