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23/202203-00006 | 信息分类: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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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蒿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18:57 |
文号: | 蒿发〔202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蒿沟镇关于印发《蒿沟镇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刘娜     复审:刘思路    终审: 孙明利 |
蒿发〔2022〕15号
蒿沟镇关于印发《蒿沟镇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通知
各村党总支、镇直各单位:
现将《蒿沟镇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蒿沟镇委员会
蒿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蒿沟镇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
处置预案(修订)
为依法、科学、从严、精准处置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全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 》《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试行》和《宿州市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 》《埇桥区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的新冠肺炎本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及早发现并报告疫情
( 一 )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持续做好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埇人员排查管控 , 严密组织开展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排查和外地推送密接等人员信息的追踪管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认真落实发热门诊患者等人群“应检尽检”和冷链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社区防控人员定期汇
总分析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对相关风险向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做出早期预警;建立健全网格负责机制,相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社区防控指导组,社区防控指导组由派出所、镇卫生院、中心校等单位组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同步开展调查处置,做好常态化值班值守,确保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响应。
( 二)快速报告初筛阳性信息。镇发现辖区内人员新冠核酸初筛阳性个案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做到"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分别向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不分先后。
(三)认真做好复采复检。对初筛阳性人员及时上报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社区防控组上门进行初步流调、消杀,等待转运车辆接送至定点收治医院救治。
( 四)快速上报疫情信息。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要求,规范管理新冠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尽快复核并明确转归,由报告单位在明确转归后2小时内进行转归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初报求快、续报求准"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书面报告。首次报告内容应包括感染者基本信息、流行病学调查及密接排查等情况(图1)。后续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最新情况及每日
工作进展统计表等(附件1)
图1新冠肺炎初筛阳性处置流程图
二、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 一)快速启动现场应急指挥体系。发生本地疫情时,迅速启动现场应急指挥体系,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提级指挥,镇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镇应急指挥部统筹全镇资源开展疫情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由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宣传动员、社区防控、社区维稳、
核酸检测、交通运输、医疗废弃物处置、数据统计分析和督查检查10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附件2)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镇现场指挥部建立每日例会制度, 听取行政村和专项组工作汇报和疫情防控需求等,评估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疫情处置中的各类问题,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优化信息报告制度、组间沟通机制、各单位协调机制,镇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信息员(原则上由本组组长指定),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组相关疫情信息和处置进展信息,上报的信息需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数据统计分析组负责汇总整理各工作组信息,每日定时将信息上报现场指挥部及区相关单位,重要信息随时上报。保证信息"统一归集、一个出口",数据统计分析组原则上只接收各组信息员及村级信息员上报的信息。信息上报应保持向同级报告和向上级报告信息的一致性。
(三)快速统筹调度资源。镇现场指挥部负责统筹调度流调溯源资源、核酸采样检测资源、医疗资源、后勤保障资源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快速开展流调溯源
( 一)建立多部门协同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有阳性感染者或者无症状感染者,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汇报,同时社区防控指导组迅速将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上级指定集中隔离点,并开展隔离处理和进一
步防治工作。
(二) 迅速调查活动轨迹。社区防控指导组对初筛阳性个案进行初步流调,开展病例发病(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 前14天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调查,形成活动轨迹初步调查报告,及时提交给区疾控人员进行比对和研判。
(三)及时报送核心信息。社区防控指导组根据轨迹调查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掌握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停留点、疫苗接种史等关键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组要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完成阳性个案首次流调核心信息表( 附件3) 的收集汇总,并报送镇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区相关单位。
(四)排查追踪高危人群。自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起从严排查密切接触者;自密接接触病例后排查其次密切接触者;通过调取监控、时空伴随等技术手段排查其他风险人群(附件4)。风险人群需跨区域协查时,应及时向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报告。
四、严格落实风险人群排查管控
( 一)重点人群分类管控。流调溯源组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立即推送给区数据资源部门进行分类赋码;社区防控指导组将密切接触者、次密
切接触者核实后落实转运和送至指定集中隔离点;将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推送给村级分别落实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涉及到外市的相关人员及时向区疫防办、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图3)
图3重点人群分类管理示意图
(二)风险人群分类管理
1.密切接触者。对于红码人员,采取“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自最后一次与感染者无有效防护接触之日起算), 隔离的前7天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第10天和14天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异常症状,解除集中隔离,提交解除隔离通知书及三次核酸阴性证明申请转为“黄码”,村级负责继续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于居家隔离的第2天和第7天镇卫生院分别再上门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异常症状,解除居家隔离,提交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转为“绿码”。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在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一次体
温,如有异常,立即在安全防护下,联系转运车辆闭环送往当地定点医院排查。
2.次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14天(自最后一次与密接无有效防护接触之日起算) ,在第1、4、7、10和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异常症状, 提交解除隔离通知书及三次核酸阴性证明申请解除隔离,转为"绿码"。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次密切接触者自动解除隔离并申请转为"绿码"。如果密切接触者检测结果出现阳性,则次密切接触者转为密切接触者管理。
3.潜在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上报赋“黄码”,实施“7+7+4”管控政策,要求其居家隔离7天(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应申请进行集中隔离), 第 1 、 4 、 7天卫生院各上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 ,之后转为居家健康监测7天,非必要不外出,第14天镇卫生院上门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 以上4次核酸阴性后,提交凭证申请转为“绿码”。对潜在密切接触者要加快排查,判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按照前款规定管理。
4.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时空伴随者)。为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至其被隔离管控前,所涉及的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高风险重点场所,与阳性人员同时段出现在该场所及周围250米范围内、停留1小时以上的人员。对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上报赋“黄码”,实施“3+11+2”管控政策,要求其居家健康监测3天,3天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在指定核酸检测机
构开展2次核酸检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除此之外不外出、不聚集,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转为"绿码",之后自我健康监测11天。
5.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根据流调及上级推送情况,对特定时间段内在可能被污染的重点区域有停留史的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无同时段交集),将其健康码赋“黄码”,推送至所在村,督促其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如检测结果阴性者转为“绿码”。得到阴性结果前居家健康监测,不外出、不聚集。转绿码后仍需督促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性活动。
( 三) 落实“黄码”管理措施。
对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 中的“黄码”人员,要通过短信提醒、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黄码人员按要求检测核酸,对符合上述转码条件的及时申请转为“绿码”。相关信息应急及时推送至所在村,落实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未及时开展检测核酸的人员应上门督促。
五、果断采取封控措施
(一)关键场所先行管控。社区防控指导组应及时围绕感染者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停留点,迅速开展初步流调,快速排查判定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上报镇现场指挥部及区相关单位;并对上述关键场所迅速采取管控措施等待进一步指示。
(二)确定中高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按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要求,在区现场指挥部将调查结果上市现场指
挥部,由市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省指导组的意见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并实施封闭管控。
(三)分级实施区域防控。
在由市级疫情分析研判组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后,科学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1.封控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可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解除标准。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1) 近 14 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 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或根据分析研判其他需要采取管控措施的区域。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
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解除标准。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 (1) 近 14 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 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 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控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可根据需要将封控 区、管控区周边区域划为防范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 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防范区全体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防范区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理。
(四) 强化社会面管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镇现场指挥部落实辖区社会面管控。减少人员集聚,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严格大型活动监管,原则上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暂停卡拉OK、宾馆、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营业,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五) 视情开展区域管制。发现疫情发生社区传播或外溢苗头,要加强综合研判,疫情存在蔓延风险时,可视情采取区域内道路管制,公交车、出租车停运,小区、村庄全部封闭管理等措施。
六、强化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
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人民群众正常医疗服务
保障,满足患者基本的、必需的就医需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血透、孕产妇、新生儿、慢性病患者等不同的患者,完善患者转运机制,协助送往指定定点医院。宿州市立医院(南区)为区定点医院,设置特殊病区(由市立医院统一管理), 为封 ( 管 ) 控区各类病人提供医疗救治。并对区现场指挥部结合划分封(管)控区范围,指定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公示告知群众,提供常规诊疗、预防接种及药品配送等基本医疗服务。
(一)分类救治原则
1.封(管)控区病人。对于封 ( 管)控区的非发热病人,确需紧急就医的,坚持"集中统一收治"的要求,由定点医院负责此类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封(管)控区的发热病人。封(管)控区的发热病人由专车接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如合并其他疾病,由相关专业专家到发热门诊会诊;初步排除新冠肺炎后,需进一步住院治疗,由专车转至定点医院特殊病区。急危重症病人(包括合并发热的病人),如心梗、脑梗、脑出血等特殊病区无法救治的,直接转至具备隔离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
2.非封(管)控区病人。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条件下,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
(二)保障基本医疗服务。
1.行政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主动了解封(管)控区
群众的就医需求,登记造册,并与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建立联络,提供常规诊疗、预防接种及药品配送等服务。
2.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为独居老人、婴幼、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健康巡诊,主动上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精神疾病患者先以隔离观察为主,有特殊需求的,上报区相关单位请求援助。
七、高效开展区域全员核酸
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负责、乡镇(街道、园区)落实”的原则,落实“四早”措施,全面做好全镇新冠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2天内完成全镇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为居住我镇的全体居民和临时外来人员。3日内完成镇区内3.7万居民(含临时外来人员)核酸采样。
镇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级各部门,多方联动,扁平化管理。成立以党委政府领导牵头、镇直各部门、行政村联动的工作组,以采样点覆盖区域为最小单位划定网格,建立“三级包保”制度,实行区相关领导包镇、镇干部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户;建立“五包一”制度,由镇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
八、严格落实强化监测
( 一)加强哨点症状监测。镇卫生院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将高风险职业史纳入流行病学史初筛。特别关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 泻等新冠肺炎
症状的患者。将发热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全部引导至指定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其中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直接到发热门诊。所有私人诊所和村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和引导转诊。
(二)规范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销售按照要求落实规定药品购(用)药对象实名登记报告制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所有零售药店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镇现场指挥部成立督查检查组,适时开展对上述工作的督导检查。
九、规范做好信息舆论监测及上报
( 一)有效做好舆论监测及上报。根据防控工作情况需要,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全天候全方位日常监测,做好舆情风险点监测研判,进一步提高舆情敏感性。对于舆情反映的问题和短板,第一时间上报负 责同志并反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不断改进。对于群众的误解和困惑,在请示并获得上级同意后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发布公告等形式主动回应、释疑解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防控工作不得泄露病例姓名等敏感信息,保护个人隐私。需要发布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信息的,要在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明确诊断且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后进行发布。
十、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自末例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经过14天无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
2.相关风险因素得到控制并消除;
3.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均调整至低风险地区(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4.所有封控、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在接受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示后,继续开展为期两周的强化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
十一、奖惩
( 一)公民按照职责要求或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其所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申请给予补助;对新冠疫情处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申请表彰或奖励。
( 二)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新冠疫情重要信息,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督查检查组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上报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附则
( 一) 本预案经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预案方案变动及时组织修订。
( 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疫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统计表
2.埔桥区现场指挥部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
3.新冠肺炎个案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核心信息
4.关切变异株疫情密切接触者界定指导意见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区域管理措施
附件1-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统计表
202X 年 X 月 XX 日 0-24 时
报送单位:
内容 |
蒿沟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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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 感染 者情 况 |
当日新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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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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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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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来源 |
人群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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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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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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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及隔 离情况 |
当日出院及解除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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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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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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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4岁及以下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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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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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院人 数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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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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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4岁及以下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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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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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0岁及以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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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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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危重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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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重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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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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