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23/202208-00021 | 信息分类: | 乡镇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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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蒿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发布时间: | 2024-05-11 17: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蒿沟镇简介 | ||
审核人: | 初审:余娟     复审:刘娜    终审: 王化虎 |
一、行政区划
蒿沟镇位于宿州市主城区东北方向27公里,与苗安、灰古、时村、桃沟、朱仙庄等乡镇及宿马园区毗邻,区位优势明显,埇桥区第十次党代会更是把蒿沟作为埇桥区“一主两副”之一即蒿沟镇(高铁新城)副中心来打造。蒿沟镇镇域面积50平方公里,耕地5.2万亩,人口3.7万,下辖7个行政村。宿淮铁路、京沪高铁、泗许高速、蒿夹路、高桃路穿境而过;新汴河、老濉河、唐河贯穿境内,公路、铁路、水路四通八达,交通位置十分优越。现有林地2.03万亩,已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
二、人文历史
2021年4月9日,经省、市、区批准,撤销蒿沟乡,成立蒿沟镇。蒿沟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春秋更迭,几千寒暑,相传秦灭六国实施郡县36郡集权,固邦蒿沟,即为阿陵郡,秦始皇侄子阿灵王建72庙,现今尚存阿灵王墓遗址。大唐风云起伏跌宕,安史之乱衰落,盛唐运粮大臣庄见开沟运粮,朝代更迭,蒿草疯长,留下蒿沟之名,黄河夺淮,洪水泱泱冲出一处高滩,建成村庄,泥沙淤积深厚,夜潮沙优质土壤,萝卜当成水果卖,高滩萝卜美名扬。
三、地方特色
蒿沟镇人杰地灵,物华天宝,气候适宜,资源丰富,拥有“萝卜之镇”“粉丝之镇”“花果之镇”三张名片。高滩萝卜久负盛名,素有“萧县葡萄砀山梨,不如高滩的萝卜皮”的美誉,畅销大江南北。药闫粉丝以纯正的口味赢得广大群众的喜爱,成为亲朋好友的馈赠佳品。
四、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蒿沟镇高质量建成尹楼南圩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考核位居全市前列。全年实现进京赴省到市零信访,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并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被评为“宿州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和预备役建设不断加强,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22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经济发展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认可,被评为2022年度经济发展奖先进集体。
2023年,全年完成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399万元,总体同比增长28%,居于全区前列;完成规上工业产值1.54亿元,同比增长6.15%;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乡村振兴
蒿沟镇辖区7个行政村,两个出列村大史村、柳沟村分别于2017年、2018年出列。2023年通过盘活现有资源,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实现新突破,7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50万元。
六、党的建设
蒿沟镇共有7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1186名党员,各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均达标。蒿沟镇党委被宿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全市关工委系统“双创”“双百佳”先进集体。
七、人员配备
蒿沟镇核定行政编制34名,事业单位编制19名,截至2024年5月,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7人,事业单位18人。下设有民政事务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经济信息文化广播服务站、生态环境保护站、蒿沟镇综合执法大队等5个事业单位,其中生态环保站为自收自支性质。蒿沟镇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5月组建,为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建制,公益一类,编制数4人,使用编制为撤销的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信息服务中心收回的编制,工作人员为原计生办部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