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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23/202411-00019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蒿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时间: 2024-07-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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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回应关切】住房公积金!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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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住房公积金!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文章来源: 宿州发布微信端发表时间:2024-07-19 10:57 责任编辑: 蒿沟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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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住房公积金!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近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出通知,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7月5日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持续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三、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四、主要内容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创新举措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六、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七、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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