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54/202504-00013 | 信息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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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苗庵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时间: | 2025-04-01 10:0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关于做好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骆欣     复审:曹涛    终审: 营健 |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北杨寨行管区、宿马园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埇桥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流程
1、埇桥区继续采取按照购机时间(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补贴申请,受理购机时间在2024年7月31日(含31日)之前的补贴申请,(上传日期在2025年3月28日之前)其他购机时间的补贴申请暂不予受理。
2、购机发票日期在2024年7月31日(含31日)之前的农机购机者携带(法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合格证和“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涉农街道农业农村中心办理购机补贴相关申领手续。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 :请各乡镇明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严格把关申请材料,杜绝虚报冒领、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政策,确保农户知晓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3、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设置隐形门槛或拖延受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三、联系方式
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股:0557-3052122
请各镇(街道、园区)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部署,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