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54/202506-00018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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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苗庵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发布时间: | 2025-06-10 11: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苗庵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骆欣     复审:曹涛    终审: 营健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证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苗庵镇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起草该文件,并征求各村、各企业、镇直各单位意见,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镇党政办下发。
四、工作目标
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实现零火点,确保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三部分,内容上结合我镇实际进行了细化。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步骤”,主要明确重点时段禁烧阶段。
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强化应急处置、加大督查问责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苗庵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全面贯彻市、区文件精神,总体框架结构与市文件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聚焦我镇实际,细化相关举措,提出了具体、易操作的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本预案由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和完善。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苗庵镇党政办 咨询电话:0557-45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