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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1081156/202111-00037  信息分类: 制度安排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时间: 2023-03-01 17:0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新闻发布制度
人: 初审:李亦然     复审:王乾    终审: 费非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新闻发布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发表时间:2023-03-01 17:04 责任编辑: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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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塑造机关良好形象,根据政务公开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1、本局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2、本局出台的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3、针对外界对本局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4、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二、本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当经主要领导批准。 

三、新闻发布会,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四、局综合股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新闻发布会工作,提前与宣传部门联系;有关业务股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材料整理等工作。 

五、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股室负责人担任。  

六、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方案;

2、新闻发布词; 

3、新闻发布意见,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涉及本局工作的采访报道或有关咨询,提供备答参考口径。  

八、召开新闻发布会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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