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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1081156/202305-00001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时间: 2023-05-0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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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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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乡村振兴局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发表时间:2023-05-09 16:42 责任编辑: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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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乡村振兴局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

我单位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1项,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情况如下:

1.持续开展网格化排查。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应排尽排,加大化解力度,做到风险点处置在小、化解在早,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每月定期做好防贫返贫网格化监测帮扶工作,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及时帮助解决发现问题,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致贫现象。

2.是大力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今年已下达我区衔接资金452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83万元、省级资金5839万元、市级资金4675万元、区级资金26620万元,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产业项目占比逐年增加,2023年占比不低60%的要求,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08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0万元(占比66.81%),省级资金5423万元(占比92.9%)。

3.不断压实帮扶责任。按照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帮扶工作的提示》,提示定点帮扶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协调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在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帮扶村、帮扶户的支持帮扶力度;及时对干部包户结对关系进行核对、调整,督促联系人全面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帮扶责任。

4.强化防返贫监测预警。1-3月,共开展数据比对2次,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重点预警人群2253人,将符合条件的9户22人纳入监测范围。全区目前监测对象共3391户7943人,已消除风险2732户6084人,未消除风险659户1859人,风险消除率80.56%。

(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无经济指标任务。

(三)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无项目实施任务。

(四)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

无风险隐患

(五)存在主要问题。

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库中的产业到村项目设计、招投标等环节衔接的不紧密,实施进度偏慢。

二、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全域覆盖、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一户不漏”的原则,坚决防止返贫致贫。一是确定监测标准。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根据市2023年确定监测标准,作为我区2023年监测范围。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残联、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等区直部门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数据比对及预警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提取低保户、重残户、医疗刚性支出较大户等重点人群信息,提前预警,及时反馈至镇、村,各镇村要在2天内入户实地核查,及时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落实帮扶政策。三是规范收入核算。研究制定我区监测对象收入核算表,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四类人员为收入核算对象,安排各镇村每月核算一次,做到收入核算基础数据采集真实、收入支出核算准确、收入结果本人认可。四是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省外务工交通补贴、产业补贴、金融帮扶,开设公益性岗位,增加经营性收入;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稳定转移性收入;对因灾导致的突发严重困难户,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农业保险和“防贫保”,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抓好资金项目。优先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谋划一批跨区域、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项目,支持产业项目园区集中。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继续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实现增收。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加快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支持鼓励谋划龙头带动、镇村联建、三产融合的特色产业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产业项目的占比不低于60%。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7月中旬、10月中旬的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略快于序时进度,力争12月底前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达到100%。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三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规范开展资产分类、确权、登记、处置等管理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维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合理规范及时使用资产收益,鼓励用于发展,严禁简单发钱发物。

(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各级调研、督查、暗访等发现问题对号入座,积极认领,集中整改,务求实效。一是主动担当。端正态度,转变作风,脚踏实地,抓细抓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强化督查巡查,以问题为导向,督到关键处,查到薄弱点,强化问责。二是统筹推进。坚持以上率下,镇村联动,点线面协调并进,各方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对账销号。对照反馈问题,精确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逐一整改销号。

(四)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组织动员网格员、结对帮扶干部、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五支”基层干部力量,在做好日常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广泛宣传防返贫监测政策,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补缺排查相结合,针对“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核心指标问题,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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