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608-00001 | 信息分类: | 部门决算 |
|---|---|---|---|
| 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 埇桥区妇联 |
| 成文日期: | 2016-08-18 | 发布时间: | 2016-08-18 16:42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妇女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审核人: | 初审:李玲     复审:赵娣    终审: 张爱志 | ||
宿州市埇桥区妇女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
2016年8月
部门主要职能
区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全区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区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广大妇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全面参与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埇桥区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宿州市埇桥区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
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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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州市埇桥区妇联本级 |
|
2 |
宿州市埇桥区区直托儿所 |
三、埇桥区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86.4万元,支出总计286.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21.83万元,增长8.3%,支出总计增加21.8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2015年人员增资。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万元,占54.74%;其他收入107.7万元,占45.26%。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万元,占99.8%;项目支出0.5万元,占0.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3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万元,收入、支出均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9 %,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万元,占99.6%;项目支出0.5万元,占0.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28.1万元,比2014年增加26.62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办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4万元,比2014年减少0.05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退休1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等;公共经费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埇桥区妇联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埇桥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4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埇桥区妇联无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埇桥区妇联共有1辆公务用车,单位无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