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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304-00015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时间: 2023-04-13 15:4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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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解读】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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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表时间:2023-04-13 15:40 责任编辑: 埇桥信息公开1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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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作为革命老区、淮海战役的主战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城市,宿州历来有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军民情浓、薪火相传!近年来,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形成了党政主导、军地互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大双拥”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关爱,有力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尊崇感、获得感。

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起草过程

根据部、省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文件,自2022年3月1日,我市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已受理优待证申请13.6万余份。2022年7月,为推进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我市在广泛征求37家单位意见基础上,印发《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涉及荣誉激励、生活优待、养老优待、医疗优待、住房优待、教育优待、文化优待、交通优待、就业创业优待、其他优待10大类共304条优待内容。2022年9月公布《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社会化优待目录清单(第一批)》,全市35家单位共提供优待项目。2023年4月,为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丰富优待内容,拓宽优待证的朋友圈,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秉持体现尊崇、激励的政策导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第二批优待目录清单,该清单项目涉及文旅、交通、医疗、养老四大类大家期盼较高的民生领域,新增3A级以上景区8处、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19家、免费公交线路38条,让优抚对象切实享受多方面优待优惠服务。

三、内容概要

(一)文化旅游优待。全市范围内的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旅游景区,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对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团队有10人(含)以上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提供免费讲解。鼓励民营景区景点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提供优惠优待,具体减免幅度,由民营景区景点自行确定。

(二)交通优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各县区根据当地实地情况参照执行。

(三)医疗优待。按照《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为保证质量、方便就医,明确本市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设置“优先”挂号窗口,提供普通门诊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优先服务,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积极为伤病残、老年退役军人及参战退役军人等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在市内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健康体检,享受体检项目优惠。

(四)养老优待。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优先接收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设置光荣间的,提供优惠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对象,优先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四、贯彻落实意见

经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目录清单的优待内容,对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我市优待工作落地见效。

五、政策咨询方式

科室: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科

电话:3150091

股室: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

电话:33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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