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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301-00010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时间: 2023-01-31 11:0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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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人: 初审:李昊     复审:曹博    终审: 段士魁

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表时间:2023-01-31 11:08 责任编辑: 埇桥信息公开1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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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4061?type=2&nav=1)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主动回应等各类信息39条。其中:“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机构领导”5条,“财政资金”6条,“应急管理”2条,“精准脱贫(乡村振兴)”4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5条,“政策解读”3条,“监督保障”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受理、答复审查,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制定完善《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手册,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局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按时办结政府热线转交的市民诉求。2022年度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转交我局158件,均及时进行办理,办结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对照区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测评的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及时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我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集中办公,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信息发布水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实规范;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动态发布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退役军人工作,梳理政务公开要点,强化职责分工,及时公开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满足政务公开工作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创业贷款、技能培训、优待证办理等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全面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增强政务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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