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12-00012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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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时间: | 2023-12-04 08: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
审核人: | 初审:李昊     复审:曹博    终审: 段士魁 |
一、2023年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完成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核工作,已接收67名转业士官。2023年9月18日进行量化评分排名和岗位计划“双公开”,2023年9月26日完成选岗。
二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组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430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共同举办了针对退役军人的专项招聘会,提供岗位5185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人数100人。
(二)优待抚恤工作
一是常态化走访慰问有效落实。春节、八一期间,区四大班子领导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均带头参加走访慰问,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全覆盖走访。二是优抚对象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区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12100人,其中,“三属”106人,伤残997人,复员16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73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818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8342人,60周岁烈士子女218人,2023年以来共计发放各类人员定期补助金7293万元。三是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对烈士核对系统内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核对,零散烈士墓迁移35座。四是登记立功受奖喜报、档案查询、优待证办理等日常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以来,立功受奖喜报登记611份,档案查询542份,办理优待证7876份,已有43618人优待证已发放各镇街道。
(三)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协调化解、应急处置联动推进。
三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紧密协调,加强信息收集、形势研判和舆论监控,加大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埇桥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2023年以来,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各类涉军信访件83件。及时办理回复厅长信箱4件、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30件,网信办交办互联网舆情7件、12397热线88件,12345政府热线299件。本年度来省集体访0件,进京集体访0件,未出现重大涉军网络舆情事件。
(五)军休工作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军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和无军籍职工基本退休金、遗属补助金,1-11月发放127.6万元,做到准确、及时、到位。军休人员满意度100%。
(六)双拥工作
今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争创年。埇桥区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双拥创建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落实兑现了优抚安置政策;规范建设双拥共建点;对验收材料整理装订完毕;浓厚双拥氛围已提升完成。目前,准备工作现已完成,等待验收。
二、存在困难及举措、建议
(一)安置渠道少。自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埇桥区共接收安置对象201人(包括易地安置对象43人),其中安置到市属事业单位23人,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100人,安置到区属企业37人。本年度下达至埇桥区安置对象67人,其中易地安置11人,经济开发区6人。去年,区委编办按照53.8%的比例提供了28个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本年度提供了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计划36个。埇桥区安置人员多,安置任务重,埇桥区本级提供岗位压力较大,安置工作开展困难。
举措及建议:继续积极对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埇桥区实际困难,在统筹调剂岗位计划时予以照顾倾斜,尤其对于易地安置和园区安置对象增加调剂岗位比例;继续与编办、财政等部门对接,争取更多的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岗位计划。
(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难。埇桥区退役军人基数大,申请认定优抚对象身份人员数量多,部分人员因档案材料缺失,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认定两参身份相关文件只到市级,但认定权限在区级。
举措及建议:建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档案材料缺失等情况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提出可行性建议,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开展外调等调查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相关权益。
(三)烈士纪念设施经费少。埇桥区现有区级陵园3处,区级以下烈士墓区13处,集中安葬烈士3100余名烈士,2020年至今迁移零散烈士墓235座至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对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划定了保护范围,树立了保护标识,明确了保护责任人。烈士陵园、烈士墓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基数大,经费不足。
举措及建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同时继续对接区财政,尽最大可能追加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相关资金。
(四)帮扶救助资金少。我区退役军人基数大,申请困难救助人员较多,帮扶救助经费不足。
举措及建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加强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并继续对接财政,追加相关资金。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让退役军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一是积极协调拓宽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确保事业单位接收比例不低于上年度安置到事业单位岗位比例,圆满完成2024年度的安置任务,把每一名退役军人都安置使用好、作用发挥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力度,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作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实现就业和创业。
三是积极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探索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路径;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到“兵支书”大家庭中来,为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力量;
四是打造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基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覆盖率,不断完善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和运行机制,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参与到基层治理、解难帮困、拥军优属、走访慰问、矛盾调解等具体工作中来。
(二)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落实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持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暖心解难专项行动,用好专项帮扶岗位,持续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等活动,用足各项困难帮扶援助政策,真心实意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
二是传承红色基因。切实提升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阵地作用。对埇桥区宿东、盛圩、五柳3处区级烈士陵园,支河、曹村、杨庄等13处烈士墓区以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设立保护标识。积极打造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党史学习教育主阵地,利用“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在区内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烈士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开展爱国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典型宣传。持续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选树。认真组织“英模宣讲团”开展以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以老兵身份、从老兵视角、用老兵语言宣讲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感悟,宣讲退役军人忠诚为民、奉献社会的感人事迹,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以实际行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三)做好信访接待,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尽心尽情尽责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协调化解、应急处置联动推进。
三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紧密协调,加强信息收集、形势研判和舆论监控,加大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埇桥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四)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深化认识,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事业改革发展,任务重、责任大,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支持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努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压实责任,切实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工作考评机制,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把退役军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夯实基础,继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建设国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进一步提高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队伍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