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9-00018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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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时间: | 2023-09-19 10: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李昊     复审:曹博    终审: 段士魁 |
2023年第三季度,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积极做好退军人服务工作。
一、2023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移交安置
1、完成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核工作,已接收67名转业士官;发放待岗期间生活费和补缴养老、医疗保险;2023年9月18日进行量化评分排名和岗位计划“双公开”,做好选岗准备工作。
2、完成1名分散供养因病三级退役士兵的移交工作,2023年8月10日接收档案并签订三方协议书。
3、做好2023年秋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宣传安徽老兵APP和“退役军人一件事”联办,目前已接收退役士兵300余人,接收档案200余份。
4、落实发放2022年秋季和冬季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05.355万元;落实发放2023年春季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4.975万元。
5、组织3家军创企业参加宿州市第三届“工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宣传和推荐退役军人参加“中行杯”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宿州市选拔赛;推荐优秀企业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6、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分类招生考试身份认定工作,在严格审查入学和自主就业身份的基础上做好教育资助申请表审核工作,三季度共接收18名分类招生考试退役军人申请材料。
(二)优待抚恤
1、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开展, 本季度审核建档立卡人员信息11451人。
2、优待证的工作开展,本季度有2495人优待证已发放乡镇街道。
3、完成2023年优抚对象年度审核。
4、统计各乡镇街道园区零散烈士墓的迁移情况。
5、发放7、8、9月定期补助金。
6、完成八一慰问、八一优待各项工作。
7、补换伤残证件、烈士证若干,转移部分伤残军人的伤残关系回埇桥区。
8、核对优抚系统中人员名单。
(三)信访稳定
三季度办理各类涉军信访件11件,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转办、自录5件,信访局转办6件。及时办理回复厅长信箱1件、区长信箱1件,及时办理回复12397热线19件,12345政府热线89件。
(四)军休工作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军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和无军籍职工基本退休金、遗属补助金,第三季度发放35万元,做到准确、及时、到位。军休人员满意度100%。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移交安置
1、完成2023年秋季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和自主就业系统录入工作。
2、做好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人员选岗工作,及时安排上岗。
3、开展遗留问题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
4、继续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分类招生考试入学教育资助申请审核工作。
(三)优待抚恤
1、继续开展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退役士兵档案查询、立功受奖喜报的登记等日常工作。
2、第四季度份优抚资金的发放。
3、优待证受理、审核及上报。
4、更新烈士校核系统中的烈士墓信息、对褒扬系统中的烈士数据进行查重、清理、补充信息。
5、做好伤残关系转移工作。
6、统计好优抚对象代缴医保人员名单。
(四)信访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局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接待来访,创建和谐的思想沟通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隐患。
(五)军休工作
继续开展“贴心人”服务活动。提升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