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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404-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时间: 2024-04-19 11:4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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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负责人解读】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许大合解读《关于在全区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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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许大合解读《关于在全区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表时间:2024-04-19 11:44 责任编辑: 埇桥信息公开1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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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许大合解读《关于在全区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关于印发《通知》的必要性

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的帮助”。同时,结合部分地区探索积累的经验,有必要根据形势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

二、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体系保障

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咨询点。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律师等法律人才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和支持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推动援务公开工作,对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流程、渠道和所需材料等进行公示。

三、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

在法律援助法规定事项范围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实际需求,依法扩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安排专业人员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来访人法律诉求。司法行政部门要为退役军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退役军人专线,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衔接机制。退役军人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可以接受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也可以引导申请人通过法律服务网在线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对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可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注意挑选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五、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的服务方式

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增强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完善便民服务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座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需求。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老年、残疾等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视情提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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