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3-00002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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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时间: | 2025-03-07 14: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主动回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 ||
审核人: | 初审:李玉婷     复审:曹博    终审: 段士魁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