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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503-00002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时间: 2025-03-07 14:5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主动回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人: 初审:李玉婷     复审:曹博    终审: 段士魁

【主动回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表时间:2025-03-07 14:54 责任编辑: 埇桥信息公开1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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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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