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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209-00005  信息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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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区医保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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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发表时间:2021-12-31 11:51 责任编辑: 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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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开展埇桥区 2021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 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移支付绩效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 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38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44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1]727号)文件要求,我区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共计下达资金504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32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两次下拨,分别为3573万元和1138万元。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单位目标合理明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有序,财务管理合规有效,救助完成覆盖率高,项目效益持续高效,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民生工程惠民生。综合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中央拨付医疗救助资金5043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3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21年参保补贴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78413人参加当地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给予补贴2172.124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城乡医疗救助218412人次,救助资金4822.4935万元。按要求对困难人群住院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付困难, 资金利用率100%。

3、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资助城乡医疗救助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绩效目标分析全 年实际完成情况)

我单位明确了救助对象,制定了细化、量化的救助标准,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调整了埇桥区医疗保障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区政府负责制,区医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困难人员的认定,乡村振兴局负责贫困人口的认定,卫健委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超过28%,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低于上年,整体工作良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 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超过28%。

2)质量指标。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资助达到9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3)时效指标。2021年以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窗口在医保系统累计共救助21841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22.4935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达到97%以上,切实有效解决了救助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政策的保障功能,有效减轻了救助对象经济负担,切实有效解决了救助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应救尽救”,救助覆盖面100%,资金支付进度100%,完成及时性100%。

(一)稳步做好特殊保障政策转换工作。调整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等脱贫攻坚期内的超常规措施安排,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不再对脱贫人口倾斜支付,对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公平普惠保障;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倾斜支付;“351”“180”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通过医疗救助实行托底保障。同时,稳妥将脱贫攻坚期自行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管队伍上,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以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壮大监管队伍。监管技术上,积极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强化大数据支撑。对疑似过度诊疗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监管方式上,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中监管,建立完善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监管体系。

(三)进一步改善宣传工作方法,扩大医保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一是提升宣传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设完善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及时、系统、全面地发布国家和市、区有关医保制度的基本文件,强化宣传实效。二是提升宣传针对性。更加注重发挥宣传对引导群众观念转变作用,注意宣传上的“精准滴灌”,通过制作宣传漫画、宣传片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多层次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四、绩效自评结论和评分以及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的情况

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 100 分。项目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 100 分,所有项目均与计划指标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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